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6年度聲字第1213號聲 請 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 刑 人 蕭玉麟上列受刑人因定應執行刑案件,業經本院裁定在案,惟查受刑人之居住所及所在地不明,應行送達之裁定正本,應為公示送達,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06 年 9 月 7 日 刑事第六庭 法 官 張琇涵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6 年 9 月 7 日 書記官 林怡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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