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6年度簡字第1769號
聲 請 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劉清誌
上列被告因恐嚇危害安全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6年度偵
字第3027、3479號),因被告經訊問後自白犯罪,本院認宜以簡
易判決處刑,乃改行簡易程序,處刑如下:
主 文
劉清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共拾柒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犯罪事實:
劉清誌與王宥心前為男女朋友關係,劉清誌因不滿王宥心與 其分手且避不見面,且認王宥心積欠其債務,竟各基於恐嚇 危害安全之犯意,以不知情友人借予持用之行動電話門號00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號,分別 於附表一至十七所示時間,發送如附表一至十七所示加害生 命、身體等事之簡訊內容恐嚇王宥心,致生危害於王宥心之 安全。
二、證據名稱:
(一)被告劉清誌於警詢、偵查及本院訊問時之自白。(二)證人即告訴人王宥心於警詢時之證述。
(三)通聯調閱查詢單、簡訊翻拍照片6張。
(四)刑事告訴補充理由狀、手機訊息檔案資料光碟1片。 三、論罪科刑:
核被告劉清誌上開犯罪事實欄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05條之 恐嚇危害安全罪。又被告於附表一編號1、2,附表四編號1 、2、3,附表五編號1、2、3,附表六編號1、2、3,附表七 編號1、2,附表八編號1、2、3,附表十一編號1、2,附表 十六編號1、2,附表十七編號1、2、3之時間,以行動電話 傳送簡訊恐嚇告訴人,在密切接近之時間接續實施,所侵害 者均為同一人法益,各行為間之獨立性極為薄弱,且均係出 於同一恐嚇之目的,依一般社會觀念,各個行為難以強行分 開,為接續犯,應各僅論以一罪。被告就上開所犯17罪間, 犯意各別,行為互殊,應予分論併罰。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 基礎,審酌被告因不滿與告訴人分手,竟以不理性之言語恐 嚇告訴人,致告訴人心生畏懼,原不可輕恕;惟念及被告犯 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兼衡其犯罪動機、目的、尚非以暴 力手段及所生損害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並均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並合併定其應執行刑及易科
罰金之折算標準示懲。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第454條第1項,刑法第305條 、第51條第5款、第41條第1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 1項、第2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以書狀敘述 具體理由,向本法院提起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9 月 27 日
刑事第八庭 法 官 林于捷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件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10日內,表明上訴理由,向本庭提起上訴狀(須附繕本)。
告訴人或被害人對於判決如有不服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者,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中 華 民 國 106 年 9 月 27 日
書 記 官 黃鏽金
所犯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05條
(恐嚇危害安全罪)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3 百元以下罰金。
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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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時間 │簡訊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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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5年3月│我看你一次就掌嘴1次,那怕是你求饒我一 │
│ │28日上午│樣大力賞你10下…像狗一樣躲好。 │
│ │6時11分 │ │
│ │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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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05年3月 │你的下場會很慘的,我是不會對妳手下留情│
│ │28日上午│的,不會去找你了,我找你家跟女兒享受討│
│ │6時31分 │錢的樂趣就好了,…,你回來遇到我時可以│
│ │許 │練拳頭,何樂而不為,瞧你什麼模樣,笑死│
│ │ │人了,幹全家。 │
└──┴────┴───────────────────┘
附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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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時間 │簡訊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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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5年6月│我發誓過,除非我死了,不然我一定要親自│
│ │13日上午│找妳,揍扁你們兩個人不可,而且是要命的│
│ │3時26分 │方式,狂揍到我爽為止…。 │
│ │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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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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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時間 │簡訊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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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5年6月│你要記住,看到我最好快跑,不然我可不會│
│ │30日上午│跟妳用講的,當我找上開時,就是要動手而│
│ │6時12分 │已,懂嗎?不信邪,到時候就讓你知道該付│
│ │許 │出代價會多慘痛。 │
└──┴────┴───────────────────┘ 附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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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時間 │簡訊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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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5年7月│…我自然該去找妳時,就會直接到現場狂砍│
│ │1日上午8│妳們,…我若說謊,那妳們不準備交代後事│
│ │時12分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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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05年7月│非宰了妳們兩條狗命不可。 │
│ │1日上午8│ │
│ │時13分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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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105年7月│…妳們兩個還好我沒喝酒了,不然我不可能│
│ │1日下午 │忍受這些日子,我到時候不砍妳們,我絕子│
│ │2時5分許│絕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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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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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時間 │簡訊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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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5年7月│…你趕回來,我若抓到,管妳在家裡也一樣│
│ │4日上午3│,我一定衝進去砍,盡量回來,我等妳到我│
│ │時41分許│死,我就看妳躲多久,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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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05年7月│讓我再遇到,開車撞,我也撞翻你們…,試│
│ │4日上午3│試看,停妳家我就撞,人我直接砍,管妳去│
│ │時45分許│死,…,那天妳們會跪地求饒的。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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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105年7月│記住,看到我最好用跑的,不然會沒機會,│
│ │4日上午3│我會用衝的,…,誰來都一樣,除非我死,│
│ │時48分許│不然我誰都照砍…。 │
└──┴────┴───────────────────┘
附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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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時間 │簡訊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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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5年7月│我今天算了,除非地下相見,否則,今年我│
│ │9日上午6│將跟妳們徹底解決,…,我會用我這條命,│
│ │時51分許│由妳們來陪葬,到時候,妳就知道多少人被│
│ │ │妳害死了,第一個就是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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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05年7月│…再等也沒多久了,不痛宰妳們,我不做罷│
│ │9日上午6│,刀我每星期磨一次,妳會看到我對你的報│
│ │時56分許│復有多大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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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105年7月│幹你娘,你不死,我不能算了。 │
│ │9日上午6│ │
│ │時57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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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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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時間 │簡訊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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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5年7月│…我日夜想到就磨刀,磨到用的那一天,我│
│ │12日上午│幾乎睡不著,該死的妳們,非痛宰了妳們不│
│ │7時25分 │可,想要錢,冥紙我會幫我們三個準備好,│
│ │許 │慢慢花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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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05年7月│…不然留著買棺材,…我讓妳沒命花,再等│
│ │12日上午│也沒多久,我們一起死而已,…,你會死得│
│ │7時28分 │很慘,時間未到,到了自然找上門去親手砍│
│ │許 │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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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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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時間 │簡訊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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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5年10 │…我是真的要宰了妳,或者替你受罪的人 │
│ │月23日上│…,不宰了妳,我改姓…。 │
│ │午2時49 │ │
│ │分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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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05年10 │我若往南走,妳就準備屁滾尿流了。 │
│ │月23日上│ │
│ │午2時50 │ │
│ │分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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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105年10 │…再不自己出來給交代,我就宰了妳,若妳│
│ │月23日上│逃,妳女兒代妳受罪,我不會放過妳,我想│
│ │午2時59 │快做完,然後自殺,妳可以再皮一點,我真│
│ │分許 │的沒差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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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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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時間 │簡訊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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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5年10 │…若看到我,記得快跑,不然我會馬上打斷│
│ │月27日上│狗腿,…,妳慢慢承受自己造的孽,會報應│
│ │午3時46 │什麼給妳,或其他的人身上吧! │
│ │分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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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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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時間 │簡訊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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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5年11 │打斷狗腿,對我而言,非常樂意,你會逼我│
│ │月2日晚 │非得不做,妳別後悔就好,我不會讓妳快活│
│ │間11時47│多久,妳放心,等我去找妳就好,我也差不│
│ │分許 │多要去妳家翻臉了,管妳們去死,等我去吧│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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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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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時間 │簡訊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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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5年11 │…妳造的傷害,我會還妳的,記住,若看到│
│ │月6日晚 │我,我先打斷狗腿再說,…,不講,那就打│
│ │間7時29 │而已…。 │
│ │分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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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05年11 │我若放過妳們,我名字倒著寫,我們不用多│
│ │月6日晚 │說了,妳要皮是嘛,我會扒了妳的虎皮,一│
│ │間7時27 │命抵一命,我就看看妳有多囂張,…,今年│
│ │分許 │,我看妳過得了嗎? │
└──┴────┴───────────────────┘ 附表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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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時間 │簡訊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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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5年11 │…一定處理妳到底,我們試試看,我們見面│
│ │月7日上 │時,我一定要打斷妳狗腿,一定,妳保佑別│
│ │午8時29 │遇見我,不然我死也拖妳一起死到底,妳跟│
│ │分許 │妳家人講,等我這邊的人,準備大駕光臨…│
│ │ │。 │
└──┴────┴───────────────────┘
附表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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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時間 │簡訊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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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5年11 │你若見到我,真的趕快跑,就算開車,我也│
│ │月14日上│撞翻你…。 │
│ │午4時58 │ │
│ │分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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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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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時間 │簡訊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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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5年11 │臭雞八,你慢慢享受我讓你出名的快感吧!│
│ │月21日上│…你得絕,我更絕,我一定會讓妳死,不然│
│ │午10時54│我跟妳姓…。 │
│ │分許 │ │
└──┴────┴───────────────────┘ 附表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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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時間 │簡訊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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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5年12 │現在開始外出小心別讓我看到你們的車或人│
│ │月1日上 │,我一定撞翻你們,我保險夠賠加保了,只│
│ │午9時23 │要見到,我就要撞死妳們…。 │
│ │分許 │ │
└──┴────┴───────────────────┘ 附表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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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時間 │簡訊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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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6年1月│…你再回來看看,看我會不會殺妳,我寧願│
│ │11日上午│折磨也要等到妳被我宰的那天…,我非殺你│
│ │5時7分許│不可,你會不得好死,我會陪你放心。 │
│ │ │ │
├──┼────┼───────────────────┤
│ 2 │106年1月│…妳是我不會放過的狗娘,妳會有遇上我的│
│ │11日上午│一天,妳放心要找容易,但我要搞到妳死也│
│ │5時13分 │沒臉見人,妳早晚被我殺,不出面我沒差,│
│ │許 │我也不想談,只想折磨和殺妳。 │
└──┴────┴───────────────────┘ 附表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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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時間 │簡訊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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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6年1月│…我隨時可以動妳,妳可真自目,怎麼死都│
│ │23日上午│不知道…,妳盡量躲,但別遇上我,不然準│
│ │4時8分許│備辦喪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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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06年1月│…我不像其他人這樣就算了,我是想宰了妳│
│ │23日上午│,非常想…,放心,找妳,不用人多,幾個│
│ │4時14分 │就夠了,試看看嘛,我等著,不談,那別談│
│ │許 │,妳早晚讓我處理妳。 │
├──┼────┼───────────────────┤
│ 3 │106年1月│妳這種人是不見棺材不掉淚,…,你早晚會│
│ │23日上午│被我處理,過年回來看看,我門口等妳,那│
│ │11時43分│就沒那麼幸運了,試試看,回得來,出得去│
│ │許 │嗎?沒做錯,回來看看,送妳上西方比較快│
│ │ │了,早晚,會找一個處理,除非我死了,我│
│ │ │沒死,你死定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