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6年度易字第808號公 訴 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陳自偉上列被告因妨害婚姻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06 年 9 月 14 日 刑事第五庭 法 官 吳芙如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6 年 9 月 14 日 書記官 黃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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