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93年度,782號
PCDV,93,除,782,200404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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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三年度除字第七八二號
  聲 請 人 添群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添坪
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九十二年催字第一八五六號公示催告在案。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九十三年三月十六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四   月   七   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
法 官 劉以全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四   月   七   日 書記官 王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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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添群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