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定輔助人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輔宣字,106年度,8號
PTDV,106,輔宣,8,201709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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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輔宣字第8號
聲 請 人 程素蓮 
非訟代理人 蔡千卉法扶律師
關 係 人 程子義 
      程國忠 
      程素娟 
      程素芬 
兼上列一人
法定代理人 程國禎 
上列聲請人聲請選定輔助人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選定屏東縣政府社會處為受輔助宣告人程素蓮(女、民國00年0月0 生、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之輔助人。程序費用由受輔助宣告人負擔。
理 由
一、按受輔助宣告之人,應置輔助人,民法第1113條第1 項定有 明文。另依民法第1113條之1 第2 項準用同法第1106條、第 1111條之1 規定,輔助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受輔助人無第 1094條第1 項之輔助人者,法院得依受輔助人、第1094條第 3 項聲請權人之聲請或依職權,另行選定適當之輔助人:㈠ 死亡。㈡經法院許可辭任。㈢有第1096條各款情形之一。又 法院選定輔助人時,應依受輔助宣告之人之最佳利益,優先 考量受輔助宣告之人之意見,審酌一切情狀,並注意下列事 項:㈠受輔助宣告之人之身心狀態與生活及財產狀況。㈡受 輔助宣告之人與其配偶、子女或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情感 狀況。㈢輔助人之職業、經歷、意見及其與受輔助宣告之人 之利害關係。㈣法人為輔助人時,其事業之種類與內容,法 人及其代表人與受輔助宣告之人之利害關係。
二、聲請意旨:伊前經本院於民國104 年7 月21日以104 年度輔 宣字第5 號裁定宣告為受輔助宣告人,並選定伊長姐程素娟 為輔助人,其後因程素娟不適任輔助人,經本院於105 年4 月7 日以105 年度輔宣字第3 號裁定改定伊二姐羅素梅擔任 輔助人。羅素梅不幸於105 年10月5 日死亡,必須另行選定 輔助人,雖有其他兄弟姊妹,然胞兄表示須將不動產移轉過 戶,方願擔任輔助人,長姐程素娟擔任輔助人期間,將伊夫 因職災死亡賠付之新臺幣(下同)上百萬元,據為己有,至 今未還,胞妹程素芬則為極重度身心障礙人士,手足均不適 合擔任輔助人,為此聲請選定由屏東縣政府社會處擔任輔助 人等語。
三、經查,聲請人主張其經裁定宣告為受輔助宣告人,選定其長



程素娟為輔助人,其後改定羅素梅擔任輔助人,羅素梅已 經死亡等情,業據其提出戶籍謄本為憑,並有個人除戶資料 查詢結果等件為證,復經本院依職權調取104 年度輔宣字第 5 號、105 年度輔宣字第3 號家事卷宗,核閱無訛,堪認屬 實。是以,聲請人之輔助人羅素梅死亡,且聲請人並未與兄 姐同住,無從依民法第1094條第1 項所定順序以定輔助人, 依同法第1113條之1 準用第1106條第1 項規定,本院自得依 其聲請,另行選定適當之輔助人。再查,據屏東縣政府派員 訪視結果:程君(聲請人)表達能力尚佳,具備生活自理能 力,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其表示原先戶頭有理賠金 400 萬元,長姐程素娟將其房屋貸款250 萬元及佔據程君之 夫理賠金未歸還,程國禎提領其存款130 萬元,訪談過程具 體表達希望縣府擔任輔助人,尋求法律途徑要回理賠金並輔 助其日常生活。上述事件及金額與東港中心社工員先前訪談 內容相左,程君主述程國忠不經許可將170 萬元轉至程素娟 戶頭,羅素梅也向程君借78萬元,至今未還,其他餘額幾乎 被兄弟姊妹拐騙,花費殆盡,程君認知能力欠佳,評估其財 物恐確有他人挪用之事實,建請依其最佳利益為考量,選任 適當之輔助人等語,有該府106 年6 月2 日屏府社障字第10 617060800 號函足參,足見聲請人難以管理財產,易受詐騙 ,其手足均非聲請人所信任之輔助人選,其希冀屏東縣政府 社會處介入協助,動機良善。爰審酌屏東縣政府社會處為身 心障礙者之主管機關,對於身心障礙者能夠提供保護、服務 或照顧等事務,並有學有專精之社工人員,持續關注身心障 礙者福祉,兼及關係人或為聲請人所不信任,或已入監服刑 ,或為身心障礙者,均不適合擔任輔助人,因認由屏東縣政 府社會處擔任輔助人,較能符合受輔助宣告人之最佳利益, 爰選定屏東縣政府社會處為輔助人。從而,本件聲請,為有 理由,應予准許。
四、末按法院為輔助宣告時,受輔助宣告之人對其財產仍具處分 權能,輔助人僅於民法第15條之2 第1 項等事件對於受輔助 宣告人之行為具有同意與否之權限,從而本件輔助人無須開 具財產清冊陳報法院,自亦無指定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 附此敘明。
五、依家事事件法第177 第2 項、第164 條第2 項,裁定如主文 。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9 月 19 日
家事法庭 法 官 陳威宏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



告費新臺幣1,000 元。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9 月 19 日
書記官 林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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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