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監宣字第168號
聲 請 人 屏東縣政府
法定代理人 潘孟安
代 理 人 黃昱諴
相 對 人 張進洋
上列聲請人聲請監護宣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宣告張進洋(男、民國三十二年三月十五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為受監護宣告人。選定屏東縣縣長為受監護宣告之人張進洋之監護人。指定屏東縣政府社會處處長為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程序費用由受監護宣告人負擔。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張進洋(男,民國00年0 月00日出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經診斷為極重度多重障 礙,已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 示之效果,爰聲請宣告相對人為受監護宣告人,並選定屏東 縣政府縣長擔任相對人之監護人,指定屏東縣政府社會處處 長為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等語。
二、經查,聲請人主張上開各情,業據其提出中華民國身心障礙 證明、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診斷證明書、戶籍登記簿、戶籍 謄本等件影本為證,並經本院前往屏安醫院,於鑑定人黃文 翔醫師前詢問其姓名、年籍,其無反應。本院另就相對人之 精神及心智狀況訊問鑑定人,經鑑定人鑑定結果,認相對人 於80年發生腦中風,之後發現有失智之後遺症,出院之後轉 往安養中心接受長期照顧迄今。個案雙眼緊閉,眼球不會隨 著呼喚搜尋聲音來源,對外界呼喚無辯識與理會能力,認知 功能嚴重受損,喪失語言表達能力,行為退化,無法識字, 無法筆談,亦無法使用肢體語言正確回應,對於時間、地方 、人物之定向能力完全喪失,長短期記憶亦明顯喪失。個案 日常生活如進食、沐浴、翻身、大小便、移動身體、更衣皆 尚完全無法自理,且完全無處理財產之能力。個案各項功能 退化嚴重,生活完全無自理能力,必須長期依賴家人、醫療 或養護機構照顧。個案目前已經處於極重度失智狀態,因而 導致個人之認知功能嚴重失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 辨識其意思表示效果之能力嚴重受損,無法獨力處理個人事 務與從事個人財務管理,應該已經達到監護宣告之標準等情 ,有訊問筆錄、屏安醫療社團法人屏安醫院106 年8 月15日 屏安醫字第(106 )0381號函附之精神鑑定報告書1 份。本 院綜合上開勘驗結果及鑑定人之意見,認相對人確因精神障
礙,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之程度,故聲請人聲請 對相對人為監護之宣告,為有理由,應予准許。三、按受監護宣告之人應置監護人;法院為監護之宣告時,應依 職權就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 親屬、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適當之人選定一人或 數人為監護人,並同時指定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法院選 定監護人時,應依受監護宣告之人之最佳利益,優先考量受 監護宣告之人之意見,審酌一切情狀,並注意下列事項:一 、受監護宣告之人之身心狀態與生活及財產狀況。二、受監 護宣告之人與其配偶、子女或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情感狀 況。三、監護人之職業、經歷、意見及其與受監護宣告之人 之利害關係。四、法人為監護人時,其事業之種類與內容, 法人及其代表人與受監護宣告之人之利害關係,修正後之民 法第1110條、第1111條第1 項、第1111條之1 定有明文。四、本件相對人張進洋既經宣告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本院自應依 職權為其選定監護人。次查,相對人之在臺親屬僅餘胞妹符 張美代、張麗櫻,符張美代已具狀表示因年老體衰,無擔任 監護人之意願,同意由聲請人擔任監護人等語(見本院卷第 39頁),張麗櫻則經通知陳述意見,迄未參與程序或表示任 何意見,有函文、送達證書等件在卷足稽,堪認其等無意擔 任監護人,而聲請人為身心障礙者福利主管機關,對身心障 礙者提供保護、服務及照顧等事務最為熟悉,適於執行監護 人之職務,且相對人目前由聲請人安排入住安養機構,故認 由屏東縣縣長擔任相對人之監護人,較能符合相對人之最佳 利益,爰選定屏東縣縣長為相對人之監護人。另依上開規定 ,法院於選定監護人時,應同時指定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 ,及依民法第1113條準用同法第1099條之規定,監護開始時 ,監護人對於受監護人之財產,應依規定會同遺囑指定、當 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指派或法院指定之人,於2 個月內 開具財產清冊,並陳報法院。相對人無其他適宜之親屬得擔 任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已如前述,而聲請人所屬機關屏 東縣政府社會處長期經辦身心障礙者之福利業務,有眾多學 有專精之社工人員,亦持續關注身心障礙者福祉,為保障相 對人權益,由該處處長為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應屬適當 。爰指定屏東縣政府社會處處長為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五、依家事事件法第164 條第2 項,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06 年 9 月 18 日
家事法庭 法 官 張以岳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
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9 月 18 日
書記官 黃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