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保爭議等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行政),簡字,93年度,461號
TPBA,93,簡,461,20040423,1

1/1頁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九十三年度簡字第四六一號
  原   告 甲○○
  訴訟代理人 丁○○
  被   告 內政部
  代 表 人 余政憲部長)
  訴訟代理人 戊○○
        乙○○
        己○○
  被   告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代 表 人 李金龍(主任委員)住同右
  訴訟代理人 庚○○
        丙○○
右當事人間因農保爭議等事件,業經本院於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九日辯論終結在案。茲
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四    月  二十三   日
         臺 北 高 等 行 政 法 院  第 四 庭
                法 官 王 碧 芳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做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四   月  二十三  日
                法院書記官 鄭 聚 恩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