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著作權法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訴字,93年度,719號
TCDM,93,訴,719,20040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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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九十三年度訴字第七一九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丁○○起訴書
右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九十三年度偵字第一四七一號)
,本院合議庭裁定依簡式審判程序審理,判決如左:
主 文
丁○○以意圖營利而以移轉所有權之方法散布盜版光碟重製物而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為常業,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緩刑叁年。
扣案如附表一所示之盜版音樂光碟片合計伍佰柒拾柒片、如附表二所示之盜版影音光碟片合計壹佰拾伍片、如附表三所示之盜版音樂光碟片及影音光碟片合計肆佰玖拾伍片及目錄貳紙,均沒收。
事 實
一、丁○○係臺中市○○○路與東英十二街附近夜市之正版音樂光碟片攤販,明知如 附表一所示被侵害歌曲係附表一各編號公司享有著作權之錄音著作,如附表二所 示之被侵害影片則係附表二各編號公司依著作權法第四條第二款、民國八十二年 七月十六日簽署生效之「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與美國在臺協會著作權保護協定」 ,及我國於九十一年一月一日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適用「與貿易有 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Agreement on Trade 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Including Trade in counterfeit Goods,簡 稱TRIPS),而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之視聽著作,如附表三所示之音樂光碟片及 影音光碟片,係他人所享有著作權之錄音及視聽著作,均尚在著作財產權存續期 間內,任何人非經各該享有著作權公司之同意或授權,不得意圖營利而以移轉所 有權之方式散布各該光碟片而侵害各該著作財產權人之著作財產權;其亦明知真 實姓名年籍不詳,綽號「大哥」之成年男子所販賣如附表一、二、三所示之音樂 及影音光碟片,均係未經如附表一、二、三所示各著作權人之授權或同意,而由 姓名年籍不詳之人擅自重製,侵害各該錄音著作權人、視聽著作權人著作財產權 之盜版光碟重製物,竟為維持家計,而基於意圖營利而以販賣之方法散布盜版光 碟並以之為常業之犯意,自九十二年四月間某日起,約一至二星期,即以每片盜 版音樂光碟片新臺幣(下同)二十元、盜版影音光碟片三十元之價格,向綽號「 大哥」之成年男子陸續購入如附表一、二、三所示名稱之盜版重製光碟片合計約 二千片,再將之置於其所使用之車牌號碼六Q─○三一九號自用客貨車上,或臺 中縣太平市○○路一一五巷六號(起訴書誤載為一一五六號)地下室內,且自九 十二年四月底起至同年十二月底止,每逢星期二、五、日十八時三十分許,即將 上開盜版重製光碟片裝妥在前開自用客貨車內,載至臺中市○○○路與東英十二 街附近之夜市,利用設攤販售正版音樂光碟片之機會,於客人詢問並有意購買盜 版重製光碟片時,再至上開車內取出,並以盜版音樂光碟片每片八十元,三片二 百元,盜版影音光碟片每片一百元之價格,販售予不特定人牟利,以此方式侵害 如附表一、二、三所示各錄音著作、視聽著作著作權人之著作財產權,合計已獲 利約十萬元,其即賴此維生,並恃以為業。嗣於九十三年一月七日十五時二十分 許,為警持本院核發之搜索票,在臺中縣太平市○○路一一五巷六號地下室搜索



丁○○停放在該處之六Q─○三一九號自用客貨車,當場在該車內及車前查獲丁 ○○所有之如附表一所示盜版音樂光碟片合計五百七十七片、如附表二所示盜版 影音光碟片合計一百十五片、如附表三所示之盜版音樂光碟片及影音光碟片合計 四百九十五片及目錄二紙。
二、案經如附表一、二所示著作權人訴由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三大隊第 一中隊報告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一、右揭事實,業據被告丁○○於警詢、偵查中均坦承不諱,復於本院審理時為認罪 之陳述,核與如附表一編號一至十九所示著作財產權人之告訴代理人己○○、如 附表一編號二十所示著作財產權人之告訴代理人戊○○、如附表二所示著作財產 權人之告訴代理人壬○○於警詢時,如附表一編號一至十九所示著作財產權人之 告訴代理人黃照怡、如附表一編號二十所示著作財產權人之告訴代理人唐與璿於 偵查中,如附表一編號一至十九所示著作財產權人之告訴代理人林松聖、如附表 二所示著作財產權人之告訴代理人張家禮於本院審理時分別指訴之情節相符,並 有本院搜索票、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保智大隊搜索扣押筆錄暨扣押物 品目錄表、啟封筆錄各一份、照片八張附卷可稽。且查:(一)如附表一所示之被侵害歌曲係附表一各編號所示公司享有著作權之錄音著作; 如附表二所示之被侵害影片,係附表二各編號所示公司依著作權法第四條第二 款、八十二年七月十六日簽署生效之「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與美國在臺協會著 作權保護協定」,及我國於九十一年一月一日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 ,適用「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TRIPS),而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 之視聽著作,均尚在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內,任何人非經各該享有著作權公司 之同意或授權,不得意圖營利而以移轉所有權之方式散布各該光碟片而侵害各 該著作財產權人之著作財產權等情,業據告訴代理人戊○○、壬○○於警詢時 ,告訴代理人黃照怡唐與璿於偵查中,告訴代理人林松聖張家禮於本院審 理時分別指訴明確,並有如附表一所示被侵害歌曲及如附表二所示被侵害影片 之著作權利證明資料等件在卷可憑。而附表三所示之盜版音樂光碟片及影音光 碟片雖未據告訴,但其著作財產權人如屬我國國人,應受我國著作權法之保護 ,固不待論;如其著作財產權係屬美國國人,因我國已於八十二年七月十六日 與美國簽署「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與美國在臺協會著作權保護協定」,對於依 美國法律認定為公民或國民之個人或法人,及在美國領域內首次發行其著作之 個人或法人之著作,依據上開協定,亦應受我國著作權法之保護。再者,我國 已於九十一年一月一日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適用「與貿易有關之智 慧財產權協定」(TRIPS)之約定,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依著作權法第 一百零六條之一之規定,我國著作權法保護之對象擴大及於世界貿易組織所有 會員體國民之著作,故上開著作財產權人之著作財產權縱非屬著作權法第四條 原所保護之對象,現亦受我國著作權法所保護,允無疑義。惟扣案之如附表一 、二、三所示之音樂光碟片、影音光碟片,均係未經各該著作權人授權或同意 ,由姓名年籍不詳之人擅自重製之盜版光碟重製物,且被告對此亦知之甚明一 節,業據被告供明在卷,復經告訴代理人己○○、戊○○、壬○○實際勘驗無



訛,並有告訴代理人壬○○出具之鑑識報告、檢視報告書各二份、戊○○製作 之查緝到案盜版品簽認表、鑑識報告各一份、己○○、陳三普製作之檢視報告 書各一份可資參佐,以及如附表一、二、三所示之盜版音樂光碟片、影音光碟 片扣案可證。
(二)被告既明知如附表一、二、三所示之音樂光碟片及影音光碟片均係盜版品,仍 將上開盜版光碟片藏放在所使用之自小客貨車上,再利用設攤販售正版音樂光 碟片之機會,伺機以每片盜版音樂光碟八十元、三片二百元,每片盜版影音光 碟一百元之價格,出售予不特定人,牟取利潤,總計賺取約十萬元之不法利益 ,則其主觀上確有營利之意圖,要屬無疑。
(三)再按刑法上所謂常業犯,指反覆以同種類行為為目的之社會活動之職業性犯罪 而言,至於犯罪所得之多寡,是否恃此犯罪為唯一之謀生職業,則非所問,縱 令兼有其他職業,仍無礙於該常業犯罪之成立,最高法院八十五年台上字第五 一0號判例可資參照。本案被告雖每逢星期二、五、日之晚間,皆在臺中市○ ○○路與東英十二街附近之夜市,設攤販售正版音樂光碟片,但為維持家計, 自九十二年四月底起至同年十二月底止,另在所使用之自小客貨車上藏放如附 表一、二、三所示之盜版光碟片,伺機販賣予不特定人牟利,期間持續,被查 扣之如附表一、二、三所示盜版光碟片數量頗多,被告復自承迄至被查獲時止 ,已獲利約十萬元,則被告顯有反覆販賣而以此收入維生之情狀,至臻明確。 揆諸前揭判例意旨,被告確有以販賣盜版光碟片為常業之故意,亦屬灼然。(四)綜上所述,被告之自白確與事實相符,堪予採信。從而,本件事證明確,被告 右開犯行,堪以認定。
二、核被告丁○○所為,係犯著作權法第九十四條第一項、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三項之 意圖營利而以移轉所有權之方法散布光碟重製物而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常業罪 (按著作權法第九十四條、第九十一條之一之規定雖同時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 ,並經總統於九十二年七月九日公布施行,於同月十一日生效,但因被告之行為 延續至新法公布後,揆諸最高法院二十九年上字第三八六六號判例意旨,自應直 接適用修正後之法律,而無新舊法比較之問題)。公訴人於起訴書之犯罪事實及 證據欄內均記載被告係以販賣盜版光碟片為常業,所犯法條欄誤載為著作權法第 九十四條第一項、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一項,容有未洽。又:(一)被告一次售予不特定客人之盜版光碟片,如同時含括二個以上如附表一、二、 三所示著作財產權人之盜版光碟重製物,係同時侵害如附表一、二、三所示不 同著作財產權人之法益,為想像競合犯,應從一重論以著作權法第九十四條以 犯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三項之罪為常業罪。
(二)又經本院調取全部扣案之盜版光碟片,並再次傳喚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 總隊保智大隊台中分隊警員王戊戌、告訴代理人張家禮林松聖,當庭清點片 數實際勘驗後,如附表一、二、三所示之盜版光碟片片名及數量,應如各該表 列所示,有本院審判筆錄可考,起訴書所附附表之數量不相符合部分,均有未 洽,併此敍明。
(三)爰審酌被告前無任何犯罪紀錄,素行良好,有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刑案資 料查註紀錄表、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全國前案紀錄表各一份可按,其係為維持家



計,而違犯本罪,犯罪之動機、目的雖屬單純,但為貪圖私利,竟枉顧如附表 一至三所示之錄音著作及視聽著作,分別係各表列著作財產權人辛苦之智慧結 晶,而以販賣盜版光碟重製物之方式,攫取各該著作財產權人應得之利益,復 無視政府大力宣導尊重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法令,仍屬可議,前後販賣盜版光碟 片之時間約八個月,且買進之盜版光碟片合計約二千片,被查扣之數量合計一 千一百八十七片,所賺取之利益約十萬元,所得非少,又對各該著作權人之權 益造成一定之損害,並擾亂市場秩序,影響我國致力保護智慧財產權之國際名 譽;惟考之被告犯罪之手段平和,犯後始終坦認犯行,且於被查獲時已未再從 事販賣盜版光碟片之工作,甚有悔意,態度良好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第一 項所示之刑。末查,被告前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已如前述,其因家 計之故,一時失慮,偶罹刑典,犯後已有所悔悟,其經此教訓,當知警惕而無 再犯之虞,本院綜核各情,所宣告之刑,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併予宣告緩刑 三年,以啟自新。
(四)扣案如附表一所示之盜版音樂光碟片五百七十七片、如附表二所示之盜版影音 光碟片一百十五片、如附表三所示之盜版音樂光碟片、影音光碟片四百九十五 片,以及查扣之目錄二紙,均係被告所有,並供違犯右開犯罪所用之物,業據 被告供明在卷,復經本院審認詳確,已詳如前述,爰依著作權法第九十八條規 定,宣告沒收。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之一第一項、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著作權法第九十四條第一項、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三項、第九十八條,刑法第十一條、第五十五條、第七十四條第一款,判決如主文。本案經檢察官辰○○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五 月 五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庭
法 官 莊 嘉 蕙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書記官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五 月 五 日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著作權法第九十四條
以犯第九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九十二條或第九十三條之罪為常業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以犯第九十一條第三項之罪為常業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八十萬元以上八百萬元以下罰金。
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之一
意圖營利而以移轉所有權之方法散布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而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非意圖營利而以移轉所有權之方法散布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



或持有而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散布份數超過五份,或其侵害總額按查獲時獲得合法著作重製物市價計算,超過新臺幣三萬元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犯第一項之罪,其重製物為光碟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經供出其物品來源,因而破獲者,得減輕其刑。附表一: 合計五百七十七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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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被 侵 害 歌 曲 │數量(片)│ 著 作 財 產 權 人├──┼───────────┼─────┼───────────────
│一 │梁靜茹 聽不到 │61 │寅○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一 │劉若英 蝴蝶 │58 │寅○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二 │鄭秀文 喜歡 │29 │丑○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三 │陳慧琳 飛吧 │2 │甲○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四 │陳慧琳 心口不一 │3 │甲○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五 │徐婕兒 女人不壞 │16 │卯○唱片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六 │本多RU RU 跟我說 │66 │庚○○○股份有限公司├──┼───────────┼─────┼───────────────
│七 │江蕙 圍巾 │57 │庚○○○股份有限公司├──┼───────────┼─────┼───────────────
│八 │阿杜 哈囉 │37 │新力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九 │王力宏 你不在 │31 │新力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十 │康康 圓夢 │10 │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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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馮瑋君 牽制 │19 │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安立奎NOT IN LOVE │15 │巳○國際唱片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何耀珊 很外很久 │23 │巳○國際唱片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羅志祥 SHOW TIME │40 │丙○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伍佰 淚橋 │31 │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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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張智成 詩人 │10 │子○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十七│阿桑 葉子 │19 │子○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十八│雅立 找愛的空位 │37 │午○唱片股份有限公司├──┼───────────┼─────┼───────────────
│十九│雨生歡喜城 我的愛 │12 │午○唱片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郭桂彬浪子回頭 │1 │乙○○○國際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二: 合計一百十五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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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被侵害之影片名稱 │數量(片)│著 作 財 產 權 人├──┼───────────┼─────┼───────────────
│1 │鬼屋 │2 │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 │海底總動員 │2 │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 │辣媽辣妹 │4 │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4 │聯邦大蠢探 │6 │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5 │兒時的點點滴滴 │2 │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6 │毀滅倒數 │2 │美商二十世紀福斯影片股份有限公├──┼───────────┼─────┼───────────────
│7 │失控的陪審團 │2 │美商二十世紀福斯影片股份有限公├──┼───────────┼─────┼───────────────
│8 │非法正義 │2 │美商二十世紀福斯影片股份有限公├──┼───────────┼─────┼───────────────
│9 │魔戒三部曲王者再臨 │21 │美商新線製作股份有限公司├──┼───────────┼─────┼───────────────
│10 │精靈總動員 │4 │美商新線製作股份有限公司├──┼───────────┼─────┼───────────────
│11 │末代武士 │6 │美商丑○兄弟娛樂公司├──┼───────────┼─────┼───────────────
│12 │搶錢袋鼠 │2 │美商丑○兄弟娛樂公司├──┼───────────┼─────┼───────────────




│13 │向左走向向右走 │2 │美商丑○兄弟娛樂公司├──┼───────────┼─────┼───────────────
│14 │駭客任務完結篇最後戰役│4 │美商丑○兄弟娛樂公司├──┼───────────┼─────┼───────────────
│15 │神秘河流 │2 │美商丑○兄弟娛樂公司├──┼───────────┼─────┼───────────────
│16 │樂一通大顯身手 │4 │美商丑○兄弟娛樂公司├──┼───────────┼─────┼───────────────
│17 │火柴人 │2 │美商丑○兄弟娛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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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勿忘我 │2 │美商丑○兄弟娛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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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狂風沙 │2 │美商丑○兄弟娛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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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魔法靈貓 │2 │美商巳○市影片有限責任合夥├──┼───────────┼─────┼───────────────
│21 │浴血叢林 │2 │美商巳○市影片有限責任合夥├──┼───────────┼─────┼───────────────
│22 │真情假愛 │2 │美商巳○市影片有限責任合夥├──┼───────────┼─────┼───────────────
│23 │狙擊殺手 │2 │美商巳○市影片有限責任合夥├──┼───────────┼─────┼───────────────
│24 │真情電波 │2 │美商辛○○○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25 │霹靂嬌娃全速進攻 │2 │美商辛○○○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26 │好來塢重案組 │2 │美商辛○○○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27 │英雄不流淚 │2 │美商辛○○○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28 │蒙娜麗莎的微笑 │6 │美商辛○○○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29 │反恐特警組 │2 │美商辛○○○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30 │奶爸安親班 │2 │美商辛○○○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31 │辣妹青春 │2 │美商辛○○○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32 │槓上富家女 │4 │美商米高梅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33 │終極土匪 │2 │美商米高梅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34 │偷天換日 │2 │美商派拉蒙亞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35 │古墓奇兵風起雲勇 │2 │美商派拉蒙亞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36 │拜金妙搭檔 │2 │美商派拉蒙亞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37 │命運交錯 │2 │美商派拉蒙亞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三: 合計四百九十五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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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扣 案 物 名 稱 │ 數 量 │
├──┼─────────────┼────────┤
│ 一 │附表一以外之盜版音樂光碟片│合計一百九十四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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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附表二以外之盜版影音光碟片│合計三百零一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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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美商新線製作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甲○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庚○○○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丙○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