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6年度,3785號
ILDV,106,司促,3785,201709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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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6年度司促字第3785號
債 權 人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魏江霖
債 務 人 陳筱茵
債 務 人 陳游牡丹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連帶清償新臺幣(下同)壹拾貳萬壹仟叁
  佰柒拾玖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並連帶賠償督
  促程序費用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
  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
 ㈠緣債務人陳筱茵於民國100年間邀同債務人陳游牡丹為連帶
  保證人向債權人訂借就學貸款額度80萬元,約定至完成本教
  育階段學業之日止,憑借款人出具撥款通知書分筆動用,共
  動用8筆,合計133,355元。自申請貸款之本教育階段學業通
  常應完成日後滿一年之日起一年內分12期,每一學期借款得
  有一年償還期間,依年金法按月攤還本息。於最後教育階段
  學業通常應完成或服完義務兵役後滿一年之日起,其借款利
  息由借款人自行負擔,利率依教育部之公告及規定辦理,公
  告及規定變更時,亦同。如因逾期依約定視為全部到期並經
  債權人轉列催收款項時,自轉列催收款項之日(106年09月19
  日)起,改按轉列催收款項日本借款利率加年率1%固定計算
  。
 ㈡倘不依期還本、付息或償付本息時,除自逾期日起按借款利
  率計付逾期利息外,對應付未付本息自應還款日起,逾期六
  個月(含)以內者,按本借款利率百分之十,逾期六個月以上
  者,就超過六個月部分,按本借款利率百分之二十計付違約
  金。
 ㈢詎債務人陳筱茵自104.07.01於就讀學校畢業或服完兵役後
  ,並未依約履行,尚結欠如[請求之標的及其數量]欄所載之
  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未償,迭經催討未果,爰依前訂借據約定
  借用人有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或攤還本金時,借款即視
  為全部到期。債務人陳游牡丹既為連帶保證人,對本債務自
  應負連帶清償責任。
 ㈣本件係請求給付一定數量之金錢債權,為此特依民事訴訟法
  第508條之規定,狀請鈞院鑒核,迅賜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
  ,促其清償以保權益。
三、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
  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9   月  28  日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吳銀漢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9   月  28  日
            書 記 官 馬竹君
附表
106年度司促字第3785號
利息:
┌──┬───┬─────┬──────┬──────┬───────┐
│本金│ 本金 │相關債務人│ 利息起算日 │ 利息截止日 │ 利息計算方式 │
│序號│   │     │      │      │       │
├──┼───┼─────┼──────┼──────┼───────┤
│ 001│新臺幣│陳游牡丹、│自民國106年0│至民國106年0│年息百分之一點│
│  │121379│陳筱茵  │4月01日起  │9月18日止  │一五     │
│  │元  │     ├──────┼──────┼───────┤
│  │   │     │自民國106年0│至清償日止 │年息百分之二點│
│  │   │     │9月19日起  │      │一五     │
└──┴───┴─────┴──────┴──────┴───────┘
違約金:
┌──┬───┬─────┬──────┬──────┬───────┐
│本金│ 本金 │相關債務人│違約金起算日│違約金截止日│違約金計算方式│
│序號│   │     │      │      │       │
├──┼───┼─────┼──────┼──────┼───────┤
│ 001│新臺幣│陳游牡丹、│自民國106年0│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六個月以│
│  │121379│陳筱茵  │5月02日起  │      │內者依上開利率│
│  │元  │     │      │      │百分之十,逾期│
│  │   │     │      │      │超過六個月部份│
│  │   │     │      │      │依上開利率百分│
│  │   │     │      │      │之二十計算  │
└──┴───┴─────┴──────┴──────┴───────┘
◎附註:
一、債權人、債務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二、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人毋
  庸另行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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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