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債務
臺中簡易庭(民事),中小字,93年度,1588號
TCEV,93,中小,1588,20040503,2

1/1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三年度中小字第一五八八號
  原   告 甲○○○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被   告 丙○○
右原告與被告丙○○間清償債務事件,原告起訴未載明被告之真正住所或居所,致無
法送達訴訟文書,茲命原告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被告之真正住所或居
所並檢附被告最新戶籍謄本或依法聲請公示送達,逾期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五   月    三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 官 陳文爵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五   月    三    日
                   書記官

1/1頁


參考資料
甲○○○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