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銷所有權登記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重訴字,93年度,210號
TCDV,93,重訴,210,200406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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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三年度重訴字第二一○號
  原   告 丁○○
        丙○○
        戊○○
        鍾寶貴
        鍾標池
        鍾彩雲
        鍾秀鳳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熊梓檳律師
  被   告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台灣中區辦事處
  法定代理人 乙○○
  訴訟代理人 甲○○
右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三日下午二時五十分,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六   月   十四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
~B法   官 吳美蒼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六   月   十四   日~B書記官 黃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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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