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捐稽徵法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行政),訴更字,92年度,62號
KSBA,92,訴更,62,200407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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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九十二年度訴更字第六二號
  原   告 中央租賃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市分公司
  代 表 人 甲○○
  訴訟代理人 游勝福 會計師
        蘇二郎 律師
  被   告 財政部台灣省南區國稅局
  代 表 人 乙○○ 局長
  訴訟代理人 丁○○
        丙○○
        候憲章
右當事人間因稅捐稽徵法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再開言詞辯論並再開準備程序。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七   月  二十七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一庭
審判長法官  江幸垠
法 官  戴見草
法 官  簡慧娟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七   月  二十七  日 法院書記官 楊曜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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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中央租賃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市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中央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台南市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