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借款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93年度,893號
TPDV,93,訴,893,20040813,2

1/1頁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三年度訴字第八九三號
  原   告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丁○○
  訴訟代理人  甲○○
  被   告  巨晟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戊○○
  被   告  丙○○
         乙○○
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九十三年九月十四日上午九時三十五分,在本院第廿三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八   月   十三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周美雲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八   月   十三  日 書記官 王宜玲

1/1頁


參考資料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巨晟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晟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