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工程款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民事),訴字,92年度,32號
KMDV,92,訴,32,200408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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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三二號
  原   告 陳禮華即全民工程行
  被   告 發福營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黃子素律師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三年九月八日下午二時,在本院第二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八   月   十八   日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民事庭
法 官 陳中和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八   月  十八   日 書記官 楊靜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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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發福營造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