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工程款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上字,93年度,249號
TPHV,93,上,249,20041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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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三年度上字第二四九號
  上 訴 人 協固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謝振瑞
  訴訟代理人 劉陽明律師
        陳璧秋律師
  上 訴 人 台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建欣
  訴訟代理人 楊詠熙律師
當事人間因給付工程款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另行準備
程序,期日另行指定,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十一   月   三十   日
                民事第十一庭
                  審判長法 官 黃 熙 嫣
                     法 官 李 昆 曄
                     法 官 鄭 傑 夫
右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十二   月   二   日
                     書記官 劉 家 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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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台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協固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