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發展條例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行政),訴字,106年度,81號
KSBA,106,訴,81,201708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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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81號
原 告 張再福
 張恩嘉
 張桂菱
 周奕宏
 吳佳珉
 翁玲玲
      朱莉安
上七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許哲涵 律師
被 告 臺南市六甲區公所
代 表 人 蔡秀琴
訴訟代理人 洪梅芬 律師
 涂欣成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農業發展條例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18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一庭
法 官 黃 堯 讚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18  日
書記官 江 如 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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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