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自字,93年度,30號
CHDM,93,自,30,20041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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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九十三年度自字第三О號
  自 訴 人 乙○○○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王國亮
  自訴代理人 吳光陸 律師
  被   告 丙○○
右列被告因侵占案件,經自訴人提起自訴,本院判決如左: :
主 文
丙○○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而侵占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叁佰元折算壹日。
事 實
一、丙○○原係址設彰化縣埔心鄉○○路○段一五一巷十一號「乙○○○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南云公司)之業務人員,以向南云公司領取香煙貨物代為銷售,並將 所收貨款繳回,及代南云公司保管其所領尚未及銷售之香煙貨品等為其業務,詎 因缺款,竟基於為自己不法所有之意圖,於自九十三年七月底起至同年八月二日 下午五時餘許止之期間內某時,在彰化縣境內之不詳地點,將其向南云公司取領 供銷售所用、因業務關係而持有之香煙貨物【價值約新臺幣(下同)二十二萬七 千八百零一元】,一次加以侵占入己(自訴狀誤載為侵占銷售上開貨品之貨款) 。嗣因南云公司會計丁○○查覺有異,於九十三年八月二日會同丙○○清點其代 南云公司保管尚未出售之香煙貨品後發現短少,乃查知上情。二、案經南云公司提起自訴。
理 由
一、訊據被告丙○○固坦承伊前受僱於自訴人南云公司擔任業務人員,並以向自訴人 領取香煙貨物代為銷售,並將所收貨款繳回,及代自訴人保管其所領尚未及銷售 之香煙貨品等為其業務,又伊有於九十三年八月二日會同自訴人會計丁○○清點 其自訴人保管尚未出售之香煙貨品,清點結果確短少價值約二十二萬七千八百零 一元之香煙貨物等情不諱,然矢口否認有何右揭業務侵占犯行,辯稱:前開短少 之香煙貨物係伊於九十三年七月底某日向自訴人領取,前開短少之香煙係伊前往 客戶即位於彰化縣埤頭鄉與竹塘鄉○○○○○路上之「江永興雜貨店」銷售香煙 時,放在車上失竊的,並未侵占自訴人之香煙貨品云云。惟查:(一)右揭事實 ,業據自訴代理人於本院準備程序及審理時指訴歷歷,且經證人即自訴人公司經 理甲○○及於九十三年八月二日會同被告清點香煙貨物之會計丁○○於本院審理 時證述綦詳。而自訴人投保有商業動產流動保險綜合保險,且於被告任職之初即 已告知如有失竊貨品務必報警一節,亦據證人甲○○於本院審理時證述屬實,並 有蘇黎世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商業動產流動綜合保險單一件在卷可稽,然被告 於本院準備程序時陳稱:伊於上開香煙貨物失竊時,並未報案,失竊香煙之價值 約有十餘萬元,並無其他證據可以證明上開貨品係失竊等語,復於本院審理時供 稱:「(問:你於準備程序時稱,失竊數額約有十多萬元,清點完卻短少二十二 萬七千八百零一元的香煙,除了失竊的以外,其餘短少的部分在哪裡?)我也不 知道。」,是被告於失竊高額價值之貨品時,竟未向警方報案,以圖追回上開失 竊之貨物,顯已與常情有違;且依被告上開供述,失竊之香煙價值約為十餘萬元



,與事後清點係短少價值約二十二萬七千八百零一元之香煙貨品數額亦不相符, 被告復無法交代除其所辯失竊以外之香煙何在,堪認被告辯稱香煙有失竊,並未 侵占云云,顯係事後卸責之詞,無可採信。(二)又被告於本院審理時供稱:伊 自九十三年七月底起至同年八月二日止都在彰化縣境內,沒有離開過,且短少的 香煙是一次不見的等語,堪認被告侵占之犯罪地點係在彰化縣境內,且因被告否 認侵占犯行,復無查無被告係連續侵占之對被告不利之事證,依罪疑微輕之原則 ,自宜認被告係一次侵占,附為敘明。(三)此外,復有自訴人之公司基本資料 、工作契約書、銷貨日報表各一份在卷可稽,本件事證明確,被告犯行洵堪認定 。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二項之業務侵占罪。爰審酌被告之素行 、犯罪之動機、目的係為圖得一己之私利、利用業務上持有自訴人所有貨品之機 會而為侵占之手段、侵占次數為一次、所侵占貨物之價值、所生危害及犯罪後雖 已賠償自訴人而與自訴人達成和解(有和解契約書一份在卷可憑),惟犯罪後未 能坦白犯行,態度難認良好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 之折算標準,以示懲儆。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四十三條、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二項、第四十一條第一項前段,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前段、第二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十二 月 三十一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官 李 水 源
法 官 廖 政 勝
法 官 李 雅 俐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須附繕本)。 法院書記官 陳 秀 娟
中 華 民 國 九十四 年 一 月 五 日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二項:
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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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乙○○○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