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93年度,1051號
SLDV,93,除,1051,20041230,1

1/1頁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三年度除字第一0五一號
  聲 請 人 上頂家電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代 理 人 甲○○
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
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九十三年度催字第四九九號公示催告。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九十三年十月二十五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十二   月   三十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張國勳
右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十二   月   三十   日 法院書記官 秦慧綺
┌───────────────────────────────────────────────────┐
│支票附表: 九十三年度催字第四九九號│
├─┬─────────┬─────────┬─────────┬─────────┬─────────┤
│編│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票  面  金  額 │支  票  號  碼 │發  票  日  期 │
│號│         │         │  (新台幣)  │   │         │
├─┼─────────┼─────────┼─────────┼─────────┼─────────┤
│1│上頂家電有限公司周│台北縣汐止市農會 │壹萬零貳佰伍拾元 │FA0000000│九十三年六月十五日│
│ │賢宗 │ │ │ │ │
└─┴─────────┴─────────┴─────────┴─────────┴─────────┘

1/1頁


參考資料
上頂家電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