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等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易字,93年度,392號
KLDM,93,易,392,2005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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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3年度易字第392號
公 訴 人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甲○○ 男 19歲
選任辯護人 游蕙菁律師
上列被告因恐嚇等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93年度
偵字第4016號),本院認為不宜,改依通常程序審理,並判決如
下:
主 文
甲○○無罪。
被訴公然侮辱部分公訴不受理。
理 由
壹、無罪部分:
一、公訴即原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意旨略以:被告甲○○與告訴人 酈芝紅同屬設於基隆市○○路193 號「京力旺商行」之職員 。民國93年9 月8 日上午9 時許(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誤載 為下午3 時50分許),在上址公司業務會議中,被告與告訴 人因故發生口角,被告當場於會議中以「妳出去給我小心一 點」等語威脅告訴人,使告訴人心生畏懼,因認被告涉犯刑 法第305 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罪嫌云云。
二、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又 不能證明被告犯罪,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154 條第2 項、第301條第1 項前段分別定有明文。三、告訴人指訴被告於上開時間、地點對其嚇稱:「妳出去給我 小心一點」,雖與證人阮士豪結證稱:「有,當日在開會中 ,因為被告那段時間業績不太好,告訴人就問他『最近跑業 務有何問題』,被告認為告訴人管太多,都可以當老闆娘了 ,當時二人快要吵起來,被告就站起來,有看著告訴人,用 台語罵『幹你娘』、『妳出去給我小心一點』,告訴人就表 示要告被告,被告表示要告就去告,然後告訴人就去打電話 」,證人陳威成結證稱:「我當時有在場,當日開會是針對 業績報告,當天告訴人是有與被告發生口角,告訴人當天有 在開會中發言表示業務部業績不好,被告當天確實有以台語 罵『幹你娘』,另以國語說『妳出去給我小心一點』」(93 年12月8 日訊問筆錄參照)等情大致相符,此亦為檢察官聲 請簡易判決處刑之主要論據。然查:
(一)被告堅決否認有於上開時間、地點出言恐嚇告訴人,辯 稱:伊當天只有低著頭說「幹」,當時沒有特別針對誰 ,更未對告訴人口出「妳出去給我小心一點」等語,核 與證人林伯仲張仁賓到庭結證稱:被告在會議當場只 有低著頭罵「幹」,並未說出「幹你娘」、「妳出去給



我小心一點」這類言語(93年12月29日訊問筆錄參照) ,則告訴人上開指訴是否屬實,已非無疑。
(二)又該次公司會議之與會人員包含:被告、告訴人、公司 老闆、張仁賓林伯仲陳威成阮士豪林宏毅、電 訪小姐等人,其中張仁賓林伯仲與被告同桌,陳威成阮士豪則在另外一張會議桌,告訴人則站立在被告座 位左後方等情,業經被告、告訴人供陳在卷,並經證人 張仁賓林伯仲陳威成阮士豪結證確認無誤(林宏 毅之位置有誤,業經被告當庭更正),復有被告當庭提 出之會議現場位置圖1 紙在卷可憑,自堪信實。則若被 告當時確有口出「妳出去給我小心一點」,何以座位緊 鄰之證人張仁賓林伯仲未曾聽聞,反而距離較遠之證 人陳威成阮士豪卻能清楚聽見?且針對被告當場究竟 以何種語言說出「妳出去給我小心一點」乙節,證人陳 威成證稱係以國語發音,阮士豪卻證稱係以閩南語發音 (93年12月8 日訊問筆錄參照),則僅憑上開證人明顯 不一之證述,自難據以認定被告確有檢察官所指之恐嚇 犯行。
(三)此外,復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以證明被告涉有簡易判決 處刑書所指之恐嚇犯行,本案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自應 諭知被告無罪之判決。
貳、公訴不受理部分:
一、按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 ;又告訴經撤回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23 8 條第1 項、第303 條第3 款分別定有明文。二、查本件被告被訴公然侮辱部分,公訴人認係觸犯刑法第309 條第1 項之公然侮辱罪嫌,依同法第314 條規定,須告訴乃 論。茲因告訴人已於本院調查時當庭具狀聲明撤回告訴,揆 諸前開說明,此部分自應為公訴不受理之判決。叁、又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之案件,經法院認為有刑事訴 訟法第451 條之1 第4 項但書之情形者,應適用通常程序審 判之,同法第452 條定有明文。本件顯有刑事訴訟法第451 條之1 第4 項但書所列不宜以簡易判決處刑之事由(無罪、 不受理),爰依職權改以通常程序進行審理,併此敘明。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52 條、第301 條第1 項、第303條第3款,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王亞樵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94  年  1   月  20  日 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 官 陳志祥
法 官 陳玉雲




法 官 楊皓清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對於本件判決如有不服,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上訴於臺灣高等法院,並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具繕本。
中  華  民  國  94  年  1   月  20  日 書記官 王月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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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