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債務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5年度,2102號
KSDV,105,訴,2102,20170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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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2102號
原   告 李宗霖
訴訟代理人 洪條根律師
      李玉雯律師
被   告 李慶雄
訴訟代理人 陳豐裕律師
複代理人  陳魁元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於民國106 年7 月12日言
詞辯論終結,因尚有應行調查事項,爰裁定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1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美芳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1   日
               書記官 陳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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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