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還消費借貸款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重訴字,93年度,13號
PCDV,93,重訴,13,20050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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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3年度重訴字第13號
原   告 中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南華
訴訟代理人 鐘宇俊
被   告 怡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被   告 戊○○原姓名:陳
      甲○○
      癸○○
      曾東興原姓名:庚
      壬○○
      己○○
      丁○○
      丙○○
      辛○○
上列當事人間返還消費借貸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94  年  2   月  14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楊千儀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94  年  2   月  14  日 書記官 陳春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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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中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怡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