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租金
竹北簡易庭(含竹東)(民事),竹東簡字,93年度,145號
CPEV,93,竹東簡,145,20050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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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三年度竹東簡字第一四五號
  上 訴 人 久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訴訟代理人 丁○○
  被 上 訴人 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右當事人間給付租金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十二日本院第一審判決
,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核定為新台幣貳佰捌拾萬肆仟肆佰元,應徵
第二審裁判費新台幣肆萬叁仟貳佰貳拾捌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四
百三十六條之一第三項、第四百四十二條第二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
達後五日內逕向本庭如數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九十四   年   二   月  三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竹東簡易庭
           法 官 盧玉潤
右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書記官 陳德榮
中   華   民   國   九十四   年   二   月  三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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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久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