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票款
岡山簡易庭(民事),重訴字,93年度,396號
GSEV,93,重訴,396,20050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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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三年度重訴字第三九六號
  原   告 甲○○
  訴訟代理人 黃錫耀律師
        周中臣律師
  被   告 金川營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訴訟代理人 蔡錫欽律師
  複訴訟代理 李育任律師
  訴訟代理人 邱揚勝律師
  被   告 丙○○
右當事人間給付票款事件,本院於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二十三日辯論終結,茲因有尚應
調查之事項,應予再開辯論,並定於九十四年三月二日上午十一時四十五分在本庭民
事第二法庭續行辯論。
中    華    民    國   九十四   年  二  月   三   日
              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
                 法 官 吳文婷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九十四   年  二  月   三   日
                 書記官 胡樂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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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金川營造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