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訴訟費用額
竹北簡易庭(含竹東)(民事),竹東簡聲字,94年度,1號
CPEV,94,竹東簡聲,1,200503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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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四年度竹東簡聲字第一號
  聲 請 人 戊○○
  相 對 人 黃堯亮
        邱維選
        邱國強
        邱國剛
        邱美珍
        鍾秀珍
        張黃秀蓮
        黃勝明
        盧黃秀景
        黃清正
        黃尚宣
        黃堯俊
        黃堯芳
        黃瑞霞
        黃金助
        黃堯慶
        黃堯健
        黃秀平
        范綱木
        黃堯發
        陳阿水
        黃堯彥
        楊黃玉英
        黃秀芬
        黃秀儀
        黃秀穎
        黃振源
        黃騰綱
        黃騰憲
        黃騰超
        彭錦安
        黃兆達
        黃羅統妹
        黃文燾
        黃維綱
        黃朝繁
        黃國豪  民國
  右 一 人
  法定代理人 乙○○
  相 對 人 甲○○
        黃增宗
        黃細屏
        楊黃瑞枝
        黃素貞
        黃徐鳳嬌
        黃文虎
        黃耀祖
        黃秋雲
        黃秋香
        丙○○
        黃楊嬌娥
        黃文豹
        丁○○
        黃琦瑚
        黃文仲
右當事人間確定訴訟費用額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相對人黃增宗黃細屏楊黃瑞枝黃素貞黃徐鳳嬌黃文虎黃耀祖、黃 秋雲、黃秋香丙○○黃楊嬌娥黃文豹丁○○黃琦瑚黃文仲應連帶賠償 聲請人之訴訟費用額確定為新臺幣肆仟陸佰壹拾玖元,相對人黃增宗黃細屏、楊 黃瑞枝黃素貞黃徐鳳嬌黃文虎黃耀祖黃秋雲黃秋香丙○○黃楊嬌 娥、黃文豹丁○○黃琦瑚黃文仲並應自收受本裁定送達翌日起,加給按年息 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本件相對人邱維選邱國剛邱國強邱美珍鍾秀珍張黃秀蓮黃勝明應連帶 賠償聲請人之訴訟費用額確定為新臺幣貳仟叁佰零玖元,相對人邱維選邱國剛邱國強邱美珍鍾秀珍張黃秀蓮黃勝明並應自收受本裁定送達翌日起,加給 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本件相對人盧黃秀景黃清正黃尚宣黃堯俊黃堯芳黃瑞霞黃金助、黃堯 慶、黃堯健應連帶賠償聲請人之訴訟費用額確定為新臺幣肆仟陸佰壹拾玖元,相對 人盧黃秀景黃清正黃尚宣黃堯俊黃堯芳黃瑞霞黃金助黃堯慶、黃堯 健並應自收受本裁定送達翌日起,加給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本件相對人黃堯亮應賠償聲請人之訴訟費用額確定為新臺幣叁佰壹拾肆元,相對人 黃堯亮並應自收受本裁定送達翌日起,加給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本件相對人黃秀平應賠償聲請人之訴訟費用額確定為新臺幣叁佰壹拾肆元,相對人 黃秀平並應自收受本裁定送達翌日起,加給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本件相對人范綱木應賠償聲請人之訴訟費用額確定為新臺幣肆仟柒佰壹拾壹元,相 對人范綱木並應自收受本裁定送達翌日起,加給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本件相對人黃堯發應賠償聲請人之訴訟費用額確定為新臺幣貳仟叁佰零玖元,相對



黃堯發並應自收受本裁定送達翌日起,加給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本件相對人陳阿水應賠償聲請人之訴訟費用額確定為新臺幣伍仟伍佰肆拾叁元,相 對人陳阿水並應自收受本裁定送達翌日起,加給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本件相對人黃堯彥應賠償聲請人之訴訟費用額確定為新臺幣叁仟零貳元,相對人黃 堯彥並應自收受本裁定送達翌日起,加給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本件相對人楊黃玉英應賠償聲請人之訴訟費用額確定為新臺幣伍仟伍佰肆拾叁元, 相對人楊黃玉英並應自收受本裁定送達翌日起,加給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本件相對人黃秀芬應賠償聲請人之訴訟費用額確定為新臺幣壹仟零壹元,相對人黃 秀芬並應自收受本裁定送達翌日起,加給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本件相對人黃秀儀應賠償聲請人之訴訟費用額確定為新臺幣壹仟零壹元,相對人黃 秀儀並應自收受本裁定送達翌日起,加給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本件相對人黃秀穎應賠償聲請人之訴訟費用額確定為新臺幣壹仟零壹元,相對人黃 秀穎並應自收受本裁定送達翌日起,加給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本件相對人黃振源應賠償聲請人之訴訟費用額確定為新臺幣貳仟叁佰零玖元,相對 人黃振源並應自收受本裁定送達翌日起,加給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本件相對人黃騰綱應賠償聲請人之訴訟費用額確定為新臺幣陸拾貳元,相對人黃騰 綱並應自收受本裁定送達翌日起,加給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本件相對人黃騰憲應賠償聲請人之訴訟費用額確定為新臺幣陸拾貳元,相對人黃騰 憲並應自收受本裁定送達翌日起,加給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本件相對人黃騰超應賠償聲請人之訴訟費用額確定為新臺幣陸拾貳元,相對人黃騰 超並應自收受本裁定送達翌日起,加給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本件相對人彭錦安應賠償聲請人之訴訟費用額確定為新臺幣叁仟肆佰陸拾肆元,相 對人彭錦安並應自收受本裁定送達翌日起,加給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本件相對人黃兆達應賠償聲請人之訴訟費用額確定為新臺幣壹仟伍佰柒拾元,相對 人黃兆達並應自收受本裁定送達翌日起,加給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本件相對人黃羅統妹應賠償聲請人之訴訟費用額確定為新臺幣叁佰壹拾肆元,相對 人黃羅統妹並應自收受本裁定送達翌日起,加給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本件相對人黃文燾應賠償聲請人之訴訟費用額確定為新臺幣叁佰壹拾肆元,相對人 黃文燾並應自收受本裁定送達翌日起,加給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本件相對人黃維綱應賠償聲請人之訴訟費用額確定為新臺幣陸拾貳元,相對人黃維 綱並應自收受本裁定送達翌日起,加給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本件相對人黃朝繁應賠償聲請人之訴訟費用額確定為新臺幣陸拾肆元,相對人黃朝 繁並應自收受本裁定送達翌日起,加給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本件相對人黃國豪應賠償聲請人之訴訟費用額確定為新臺幣叁仟肆佰陸拾肆元整, 相對人黃國豪並應自收受本裁定送達翌日起,加給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本件相對人甲○○應賠償聲請人之訴訟費用額確定為新臺幣貳仟柒佰柒拾壹元,相 對人甲○○並應自收受本裁定送達翌日起,加給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理 由
一、按法院未於訴訟費用之裁判確定其費用額者,第一審受訴法院於該裁判有執行力  後,應依聲請以裁定確定之;依第一項確定之訴訟費用額,應於裁定送達之翌日



起,加給按法定利率計算之利息,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第一項、第三項定有明 文。
二、本件聲請人與相對人間,請求分割共有物事件,經本院以九十三年度竹東簡字第 四八號判決確定,第一審訴訟費用除由聲請人負擔十二萬六千分之一萬零五百外 ,餘由相對人按如附表二所示應有部分比例負擔,其中如附表二編號一、二、三 所示相對人並應各自連帶負擔。
三、經本院調卷審查,按相對人應有部分比列計算後,相對人應賠償聲請人之訴訟費 用額,為依後附之附表二計算所示。
四、依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四  年   三   月   十六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竹東簡易庭 法 官 張百見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表明抗告理由,如於本裁定宣示後送達前提起抗告者,應於裁定送達後十日內補提抗告理由書(須附繕本)。 書記官 呂聖儀
中   華   民   國  九十四  年   三   月   十六   日附表一
┌───────────────────────────────────┐
│ 計 算 書 │
├────────┬───────────┬──────────────┤
│項 目│金 額 (新台幣)│備  註│
├────────┼───────────┼──────────────┤
│第一審裁判費  │一千五百八十四元 │聲請人繳納。 │
├────────┼───────────┼──────────────┤
│第一審送達郵費 │二萬二千五百二十四元 │聲請人原繳納二萬三千三百零四│
│ │ │元,嗣退郵七百八十元。 │
├────────┼───────────┼──────────────┤
│第一審測量費(內│二萬七千九百二十元 │聲請人繳納。另聲請人曾分別於│ │
│政部測量局) │ │八十八年五月二十八日及八十九│
│ │ │年一月十八日,向新竹縣竹東地│
│ │ │政事務所各繳納四千元複丈費,│
│ │ │然該二次或因兩造均未提出分割│
│ │ │方案而無法測量、或因聲請人請│
│ │ │求暫不測量,故實際均未測量,│
│ │ │是此二次複丈費均應予剔除。 │
├────────┼───────────┼──────────────┤
│第一審旅費 │三千四百元 │聲請人繳納。 │
├────────┼───────────┼──────────────┤
│合 計  │五萬五千四百二十八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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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
│各相對人應賠償聲請人金額計算表(元以下四捨五入) │
├─┬──────────────┬──────┬──────┬────┤
│編│相對人 │應有部分比例│賠償金額(新│備 註│
│號│ │即應負擔比例│台幣) │ │
├─┼──────────────┼──────┼──────┼────┤
││黃增宗黃細屏楊黃瑞枝、黃│3500/42000即│四千六百一十│連帶負擔│
│ │素貞、黃徐鳳嬌黃文虎、黃耀│10500/126000│九元 │ │
│ │祖、黃秋雲黃秋香丙○○、│ │ │ │
│ │黃楊嬌娥黃文豹丁○○、黃│ │ │ │
│ │琦瑚、黃文仲 │ │ │ │
├─┼──────────────┼──────┼──────┼────┤
││邱維選邱國剛邱國強、邱美│1750/42000即│二千三百零九│連帶負擔│
│ │珍、鍾秀珍張黃秀蓮黃勝明│5250/126000 │元 │ │
├─┼──────────────┼──────┼──────┼────┤
││盧黃秀景黃清正黃尚宣、黃│3500/42000即│四千六百一十│連帶負擔│
│ │堯俊、黃堯芳黃瑞霞黃金助│10500/126000│九元 │ │
│ │、黃堯慶黃堯健 │ │ │ │
├─┼──────────────┼──────┼──────┼────┤
││黃堯亮 │238/42000即 │三百一十四元│以下空白│
│ │ │714/126000 │ │ │
├─┼──────────────┼──────┼──────┼────┤
││黃秀平 │238/42000即 │三百一十四元│以下空白│
│ │ │714/126000 │ │ │
├─┼──────────────┼──────┼──────┼────┤
││范綱木 │3570/42000即│四千七百一十│以下空白│
│ │ │10710/126000│一元 │ │
├─┼──────────────┼──────┼──────┼────┤
││黃堯發 │175/4200即 │二千三百零九│以下空白│
│ │ │5250/126000 │元 │ │
├─┼──────────────┼──────┼──────┼────┤
││陳阿水 │1/10即 │五千五百四十│以下空白│
│ │ │12600/126000│三元 │ │
├─┼──────────────┼──────┼──────┼────┤
││黃堯彥 │91/1680即 │三千零二元 │以下空白│
│ │ │6825/126000 │ │ │
├─┼──────────────┼──────┼──────┼────┤
││楊黃玉英 │4200/42000即│五千五百四十│以下空白│




│ │ │12600/126000│三元 │ │
├─┼──────────────┼──────┼──────┼────┤
││黃秀芬 │91/5040即 │一千零一元 │以下空白│
│ │ │2275/126000 │ │ │
├─┼──────────────┼──────┼──────┼────┤
││黃秀儀 │91/5040即 │一千零一元 │以下空白│
│ │ │2275/126000 │ │ │
├─┼──────────────┼──────┼──────┼────┤
││黃秀穎 │91/5040即 │一千零一元 │以下空白│
│ │ │2275/126000 │ │ │
├─┼──────────────┼──────┼──────┼────┤
││黃振源 │1750/42000即│二千三百零九│以下空白│
│ │ │5250/126000 │元 │ │
├─┼──────────────┼──────┼──────┼────┤
││黃騰綱 │142/126000 │六十二元 │以下空白│
├─┼──────────────┼──────┼──────┼────┤
││黃騰憲 │142/126000 │六十二元 │以下空白│
├─┼──────────────┼──────┼──────┼────┤
││黃騰超 │142/126000 │六十二元 │以下空白│
├─┼──────────────┼──────┼──────┼────┤
││彭錦安 │2625/42000即│三千四百六十│以下空白│
│ │ │7875/126000 │四元 │ │
├─┼──────────────┼──────┼──────┼────┤
││黃兆達 │119/4200即 │一千五百七十│以下空白│
│ │ │3570/126000 │元 │ │
├─┼──────────────┼──────┼──────┼────┤
││黃羅統妹 │238/42000即 │三百一十四元│以下空白│
│ │ │714/126000 │ │ │
├─┼──────────────┼──────┼──────┼────┤
││黃文燾 │238/42000即 │三百一十四元│以下空白│
│ │ │714/126000 │ │ │
├─┼──────────────┼──────┼──────┼────┤
││黃維綱 │142/126000 │六十二元 │以下空白│
├─┼──────────────┼──────┼──────┼────┤
││黃朝繁 │146/126000 │六十四元 │以下空白│
├─┼──────────────┼──────┼──────┼────┤
││黃國豪 │2625/42000即│三千四百六十│以下空白│
│ │ │7875/126000 │四元 │ │
├─┼──────────────┼──────┼──────┼────┤
││甲○○ │4/80即 │二千七百七十│以下空白│




│ │ │6300/126000 │一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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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