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票款
岡山簡易庭(民事),重訴字,93年度,396號
GSEV,93,重訴,396,200503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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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三年度重訴字第三九六號
  原   告 甲○○
  訴訟代理人 黃錫耀律師
        周中臣律師
  被   告 金川營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訴訟代理人 蔡錫欽律師
  複 訴訟 代
  理   人 李育任律師
  訴訟代理人 邱揚勝律師
  被   告 丙○○
右當事人間給付票款事件,本院於民國九十四年三月二日辯論終結,茲因有尚應調查
之事項,應予再開辯論,並定於民國九十四年四月十三日上午十一時二十五分在本庭
民事第二法庭續行辯論。
中    華    民    國  九十四  年  三  月  十六  日
                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
                 法 官 吳文婷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九十四  年  三  月  十六  日
                 書記官 胡樂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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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金川營造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