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契約等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上字,93年度,712號
TPHV,93,上,712,200504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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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93年度上字第712號
上 訴 人 昭安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即昭安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榮祿
訴訟代理人 沈志成律師
      黃柏夫律師
      馮君傑律師
      陳志揚律師
上 訴 人 新系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鄭毅誠
訴訟代理人 蕭偉松律師
      李家慶律師
上開一 人
複 代理人 任雅侖律師
被 上訴人 長榮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國政
訴訟代理人 梁穗昌律師
複 代理人 李夏菁律師
當事人間履行契約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
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94年5月4日上午9時10分在本院第10法庭
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4  年  4   月  19  日
         民事第十一庭 審判長法 官 阮富枝
                   法 官 吳麗惠
                   法 官 黃豐澤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4  年  4   月  19  日
                   書記官 廖艷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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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新系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長榮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昭安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昭安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