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通行權等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6年度,279號
ULDV,106,訴,279,201708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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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279號
原   告 簡森田
訴訟代理人 鍾竹簧律師
被   告 劉秀櫻
訴訟代理人 林金陽律師
      陳鴻志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通行權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30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王靜慧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30 日
書記官 金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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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