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貨款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上字,93年度,886號
TPHV,93,上,886,20050518,1

1/1頁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93年度上字第886號
上 訴 人 中茂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育誠
訴訟代理人 李威廷律師
被 上訴人 鍵誠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徐雅添
訴訟代理人 林慈發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因給付貨款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
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 94年6月27日下午2時30分在本院第8法庭
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4  年  5   月  18  日
         民事第九庭 審判長法 官 吳景源
                  法 官 滕允潔
                  法 官 連正義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4  年  5   月  19  日
                  書記官 張永中

1/1頁


參考資料
鍵誠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中茂國際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