償還利得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94年度,1059號
TPDV,94,訴,1059,20050530,2

1/1頁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4年度訴字第1059號
原   告 乙○○
被   告 捷宇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丙○○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償還利得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二十一日下午三時五十分,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94  年  5   月  30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林秀圓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4  年  5   月  30  日       書記官 林蓮女

1/1頁


參考資料
捷宇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