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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桃小字,94年度,660號
TYDV,94,桃小,660,200505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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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桃園簡易庭民事裁定       九十四年度桃小字第六六О號
  原   告 世樺國際聯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阮文欽
  訴訟代理人 藍美月
        張文典
  被   告 大佳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世佳
  訴訟代理人 林娜娜
右當事人間給付運費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九十四  年   五   月  二十六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桃園簡易庭 法 官 林哲賢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書記官 劉彩華中   華   民   國  九十四  年   六   月   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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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大佳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世樺國際聯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