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票款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竹簡字,94年度,370號
SCDV,94,竹簡,370,20050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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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     94年度竹簡字第370號
原   告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丁○○
共   同 丙○○
訴訟代理人 甲○○
被   告 國喬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於民國94年5月12日言詞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仟捌佰陸拾玖萬貳仟壹佰伍拾元,及其
中如附表一所示各筆金額均自提示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
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按訴狀送達後,原告不得將原訴變更或加他訴,但擴張或減
縮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者,不在此限,民事訴訟法第255 條
第1項第3款定有明文,本件原告起訴時請求附表二部分,自
提示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6 計算之利息,於
言詞辯論時減縮為請求附表二所示之票面金額,核屬減縮應
受判決事項之聲明,與上開規定相符,應予准許。又被告經
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同法第386 條各款
所列之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二、原告主張:原告執有被告所簽發,並經訴外人康和租賃股份
有限公司背書轉讓如附表一、二所示之支票及本票共35紙,
其中附表一分別於各該提示日提示而不獲付款,而附表二之
票據雖尚未到期,惟因被告之支票存款已經票據交換所公告
為拒絕往來戶,其與銀行間之委任關係應已終止,其票據必
無從兌現,雖未到期,應認有預為請求之必要,依民事訴訟
法第246條之規定提起將來給付之訴,爰依票據之法律關係
,請求被告給付如附表一及二所示之票款,及附表一所示之
利息起算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6計算之利息
等語,並聲明:如主文所示。
三、經查原告主張前揭事實,業據其提出支票、本票及退票理由 單影本24紙、支票影本11紙為證,核與其所述相符,被告未 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任何聲明或陳述,供 本院審酌,本院依調查證據之結果及斟酌全辯論意旨,認原 告所主張為真實。
四、按請求將來給付之訴,以有預為請求之必要者為限,得提起



之,為民事訴訟法第246 條所明定。又發票人應照支票文義 擔保支票之支付,又發票人雖於提示期限經過後,對於執票 人仍負責任,票據法第126條、第134條分別定有明文。發票 人之支票存款既已被列為拒絕往來戶,則其與銀行間之委任 關係應已終止,其支票屆期必無從兌現,雖未到期,應認「 顯有到期不履行之虞」,故執票人提起將來給付之訴,應認 具備受判決之法律上利益。查原告執有被告所簽發如附表所 示之支票及本票35紙,其中24紙經提示之結果,因存款不足 及拒絕往來而未獲支付等情,業如前述,則其餘11紙被告應 支付之支票顯有到期不履行之虞,原告提起將來給付之訴, 洵屬有據。
五、次按在票據上簽名者,依票上所載文義負責;支票發票人應 照支票文義擔保支票之支付;又執票人向支票債務人行使追 索權時,得請求自為付款提示日起之利息,如無約定利率者 ,依年利6釐計算,票據法第5條第1項、第126條及第133條 分別定有明文。復按,本票發票人應照本票文義擔保承兌及 付款;執票人向本票債務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要求自到期日 起如無約定利率者,依年利6釐計算之利息,同法第121條、 第124條準用第97條第1項第2 款,亦有明文。本件被告既為 系爭支票及本票之發票人,自當依票上所載文義負責,而被 告復無提出任何票據抗辯事由,從而,原告依票據之法律關 係請求被告給付新臺幣18,692,150元,及其中附表一部分自 提示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6 計算之法定遲延利 息,揆諸前揭法條規定,核屬正當,應予准許。本件為適用 簡易程序所為被告敗訴判決,爰依同法第389條第1項第3款 規定,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第2項、第385條第1項前段、第78條、第389條第1項第3款,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4 年 5 月 13 日
新竹簡易庭 法 官 林惠君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書記官 廖佳玲
中 華 民 國 94 年 5 月 13 日
附表一:
┌─┬─────┬──────┬────┬───┬───┬───┬───┐
│編│發 票 人│付 款 行 庫 │票面金額│發票日│到期日│提示日│票 據│
│號│ │ │(新臺幣)│ │ │ │號 碼│
├─┼─────┼──────┼────┼───┼───┼───┼───┤




│1│國喬光電科│中國信託商業│467,286 │93年04│ │93年04│BX0393│
│ │技(股)公司│銀行新竹分行│元 │月09日│ │月09日│485 │
├─┼─────┼──────┼────┼───┼───┼───┼───┤
│2│國喬光電科│中國信託商業│701,000 │92年01│93年04│93年04│BX0092│
│ │技(股)公司│銀行新竹分行│元 │月08日│月10日│月12日│411 │
├─┼─────┼──────┼────┼───┼───┼───┼───┤
│3│國喬光電科│中國信託商業│467,286 │93年05│ │93年05│BX0393│
│ │技(股)公司│銀行新竹分行│元 │月09日│ │月10日│490 │
├─┼─────┼──────┼────┼───┼───┼───┼───┤
│4│國喬光電科│中國信託商業│467,286 │93年05│ │93年05│BX0393│
│ │技(股)公司│銀行新竹分行│元 │月09日│ │月10日│495 │
├─┼─────┼──────┼────┼───┼───┼───┼───┤
│5│國喬光電科│中國信託商業│701,000 │92年01│93年05│93年05│BX0092│
│ │技(股)公司│銀行新竹分行│元 │月08日│月10日│月10日│420 │
├─┼─────┼──────┼────┼───┼───┼───┼───┤
│6│國喬光電科│中國信託商業│467,286 │93年06│ │93年06│BX0393│
│ │技(股)公司│銀行新竹分行│元 │月09日│ │月09日│505 │
├─┼─────┼──────┼────┼───┼───┼───┼───┤
│7│國喬光電科│中國信託商業│701,000 │92年01│93年06│93年06│BX0092│
│ │技(股)公司│銀行新竹分行│元 │月08日│月10日│月10日│429 │
├─┼─────┼──────┼────┼───┼───┼───┼───┤
│8│國喬光電科│中國信託商業│467,286 │93年07│ │93年07│BX0393│
│ │技(股)公司│銀行新竹分行│元 │月09日│ │月09日│515 │
├─┼─────┼──────┼────┼───┼───┼───┼───┤
│9│國喬光電科│中國信託商業│701,000 │92年01│93年07│93年07│BX0092│
│ │技(股)公司│銀行新竹分行│元 │月08日│月10日│月12日│438 │
├─┼─────┼──────┼────┼───┼───┼───┼───┤
││國喬光電科│中國信託商業│467,286 │93年08│ │93年08│BX0393│
│ │技(股)公司│銀行新竹分行│元 │月09日│ │月09日│525 │
├─┼─────┼──────┼────┼───┼───┼───┼───┤
││國喬光電科│中國信託商業│701,000 │92年01│93年08│93年08│BX0092│
│ │技(股)公司│銀行新竹分行│元 │月08日│月10日│月10日│447 │
├─┼─────┼──────┼────┼───┼───┼───┼───┤
││國喬光電科│中國信託商業│467,286 │93年09│ │93年09│BX0393│
│ │技(股)公司│銀行新竹分行│元 │月09日│ │月09日│535 │
├─┼─────┼──────┼────┼───┼───┼───┼───┤
││國喬光電科│中國信託商業│701,000 │92年01│93年09│93年09│BX0092│
│ │技(股)公司│銀行新竹分行│元 │月08日│月10日│月10日│456 │
├─┼─────┼──────┼────┼───┼───┼───┼───┤
││國喬光電科│中國信託商業│467,286 │93年10│ │93年10│BX0393│




│ │技(股)公司│銀行新竹分行│元 │月09日│ │月09日│545 │
├─┼─────┼──────┼────┼───┼───┼───┼───┤
││國喬光電科│中國信託商業│701,000 │92年01│93年10│93年10│BX0092│
│ │技(股)公司│銀行新竹分行│元 │月08日│月10日│月11日│465 │
├─┼─────┼──────┼────┼───┼───┼───┼───┤
││國喬光電科│中國信託商業│467,286 │93年11│ │93年11│BX0393│
│ │技(股)公司│銀行新竹分行│元 │月09日│ │月09日│555 │
├─┼─────┼──────┼────┼───┼───┼───┼───┤
││國喬光電科│中國信託商業│701,000 │92年01│93年11│93年11│BX0092│
│ │技(股)公司│銀行新竹分行│元 │月08日│月10日│月10日│474 │
├─┼─────┼──────┼────┼───┼───┼───┼───┤
││國喬光電科│中國信託商業│467,286 │93年12│ │93年12│BX0393│
│ │技(股)公司│銀行新竹分行│元 │月09日│ │月09日│565 │
├─┼─────┼──────┼────┼───┼───┼───┼───┤
││國喬光電科│中國信託商業│701,000 │92年01│93年12│93年12│BX0092│
│ │技(股)公司│銀行新竹分行│元 │月08日│月10日│月10日│483 │
├─┼─────┼──────┼────┼───┼───┼───┼───┤
││國喬光電科│中國信託商業│467,286 │94年01│ │94年01│BX0393│
│ │技(股)公司│銀行新竹分行│元 │月09日│ │月10日│575 │
├─┼─────┼──────┼────┼───┼───┼───┼───┤
││國喬光電科│中國信託商業│701,000 │92年01│94年01│94年01│BX0092│
│ │技(股)公司│銀行新竹分行│元 │月08日│月10日│月10日│492 │
├─┼─────┼──────┼────┼───┼───┼───┼───┤
││國喬光電科│中國信託商業│467,286 │94年02│ │94年02│BX0393│
│ │技(股)公司│銀行新竹分行│元 │月09日│ │月09日│579 │
├─┼─────┼──────┼────┼───┼───┼───┼───┤
││國喬光電科│中國信託商業│467,286 │94年02│ │94年02│BX0393│
│ │技(股)公司│銀行新竹分行│元 │月09日│ │月09日│585 │
├─┼─────┼──────┼────┼───┼───┼───┼───┤
││國喬光電科│中國信託商業│467,286 │94年03│ │94年03│BX0393│
│ │技(股)公司│銀行新竹分行│元 │月09日│ │月09日│595 │
├─┼─────┼──────┼────┼───┼───┼───┼───┤
││國喬光電科│中國信託商業│467,286 │94年04│ │94年04│BX0393│
│ │技(股)公司│銀行新竹分行│元 │月09日│ │月11日│598 │
├─┼─────┼──────┼────┼───┼───┼───┼───┤
││國喬光電科│中國信託商業│467,286 │94年04│ │94年04│BX0393│
│ │技(股)公司│銀行新竹分行│元 │月09日│ │月11日│604 │
├─┴─────┴──────┴────┴───┴───┴───┴───┤
│合計:新臺幣14,486,576元 │
└───────────────────────────────────┘




附表二:
┌─┬─────┬──────┬────┬───┬───┬───┬───┐
│編│發 票 人│付 款 行 庫 │票面金額│發票日│到期日│提示日│票 據│
│號│ │ │(新臺幣)│ │ │ │號 碼│
├─┼─────┼──────┼────┼───┼───┼───┼───┤
│1│國喬光電科│中國信託商業│467,286 │94年05│ │94年05│BX0393│
│ │技(股)公司│銀行新竹分行│元 │月09日│ │月09日│612 │
├─┼─────┼──────┼────┼───┼───┼───┼───┤
│2│國喬光電科│中國信託商業│467,286 │94年06│ │94年06│BX0393│
│ │技(股)公司│銀行新竹分行│元 │月09日│ │月09日│613 │
├─┼─────┼──────┼────┼───┼───┼───┼───┤
│3│國喬光電科│中國信託商業│467,286 │94年06│ │94年06│BX0393│
│ │技(股)公司│銀行新竹分行│元 │月09日│ │月09日│619 │
├─┼─────┼──────┼────┼───┼───┼───┼───┤
│4│國喬光電科│中國信託商業│467,286 │94年07│ │94年07│BX0393│
│ │技(股)公司│銀行新竹分行│元 │月09日│ │月09日│625 │
├─┼─────┼──────┼────┼───┼───┼───┼───┤
│5│國喬光電科│中國信託商業│467,286 │94年08│ │94年08│BX0393│
│ │技(股)公司│銀行新竹分行│元 │月09日│ │月09日│630 │
├─┼─────┼──────┼────┼───┼───┼───┼───┤
│6│國喬光電科│中國信託商業│467,286 │94年09│ │94年09│BX0393│
│ │技(股)公司│銀行新竹分行│元 │月09日│ │月09日│634 │
├─┼─────┼──────┼────┼───┼───┼───┼───┤
│7│國喬光電科│中國信託商業│467,286 │94年10│ │94年10│BX0393│
│ │技(股)公司│銀行新竹分行│元 │月09日│ │月09日│637 │
├─┼─────┼──────┼────┼───┼───┼───┼───┤
│8│國喬光電科│中國信託商業│467,286 │94年11│ │94年11│BX0393│
│ │技(股)公司│銀行新竹分行│元 │月09日│ │月09日│639 │
├─┼─────┼──────┼────┼───┼───┼───┼───┤
│9│國喬光電科│中國信託商業│467,286 │94年12│ │94年12│BX0393│
│ │技(股)公司│銀行新竹分行│元 │月09日│ │月09日│640 │
├─┴─────┴──────┴────┴───┴───┴───┴───┤
│合計:新臺幣4,205,574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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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國喬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