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工程款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簡上字,92年度,319號
PCDV,92,簡上,319,200506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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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2年度簡上字第319號
上 訴 人 華聖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號二樓
法定代理人 廖淑玲
訴訟代理人 張勳逸
被上訴人  同佑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明福
訴訟代理人 錢裕國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94  年  6  月   30  日 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官 陳映如
法官 陳明偉
法官 何君豪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94  年  6   月  30  日 書記官 蕭興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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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同佑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華聖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