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公司資產處分無效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訴字,93年度,2238號
KSDV,93,訴,2238,200507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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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3年度訴字第2238號
原   告 乙○○
            二之一
訴訟代理人 李清輝律師
被   告 台楊鑄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被   告 毅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上列二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蔡明樹律師
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公司資產處分無效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94  年  7   月  29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洪碩垣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4  年  8   月  1   日 書記官 凃光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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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台楊鑄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毅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