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承攬報酬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建字,93年度,142號
TPDV,93,建,142,200508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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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3年度建字第142號
上 訴 人 韓商三星綜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總承包商企業聯盟(KTRT Joint Venture
)等因93年度建字第142號給付承攬報酬等事件,上訴人提起上
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金(價)額為新台幣陸佰陸拾柒萬捌仟
捌佰陸拾捌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合新台幣壹拾萬零陸佰玖拾柒
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
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
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4  年  8   月  17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薛中興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4  年  8   月  17  日
                書記官 薛德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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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韓商三星綜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韓商三星綜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