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司拍字第122號聲 請 人 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 代 理 人 陳怡安 相 對 人 施博皓即邱淑英之繼承人相 對 人 施博寓即邱淑英之繼承人相 對 人 施博珊即邱淑英之繼承人債 務 人 邱淑英即永合藥局(獨資商號)(已歿)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程序費用新臺幣參仟元由相對人連帶負擔。 理 由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 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條定有明文 。此規定,依民法第881條之17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準 用之。次按除另有規定外,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承受被繼 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並於因繼承所得遺產範圍內 ,負清償責任。民法第1148條,復有明確規定。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 ㈠被繼承人邱淑英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擔保對 聲請人現在(包括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在抵押 權設定契約書所定最高限額內所負之債務,包括租金、買 賣價金、貸款、手續費、票款、墊款、保證債務、應收帳 款業務之違約責任,設定新臺幣(下同)6,000,000元之 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債權確定期日為民國140年5月19日 ,債務清償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定清償日期,經登記在 案。 ㈡嗣聲請人持有被繼承人邱淑英即永合藥局於114年5月26日 所簽發之本票二紙,面額3,500,000元、3,500,000元,到 期日為未記載,並簽訂借款契約書,約定按期平均攤還本 息。如未按期攤還本息時,借款人即喪失期限之利益,應 立即全部償還。詎債務人未依約繳納本息,依約定本件借 款應視為全部到期。並提出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其他約定 事項、他項權利證明書、借款契約書等影本各1件、本票 影本2件、不動產登記謄本各1件等為證。又被繼承人邱淑 英已於115年3月3日死亡,相對人為邱淑英之繼承人,因 繼承之關係承受原屬邱淑英財產上一切權利及義務。依前 開說明,聲請人自得就如附表所示不動產,對相對人行使 抵押權。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三、聲請人上開聲請,經核尚無不合;且已據本院發函通知相對 人於收受該通知後10日內,就本件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 債權額陳述意見,惟相對人於收受該通知後,逾期迄今仍未 陳述意見,依上開規定,本件聲請,應予准許。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3條、第24條第1項、民事訴 訟法第85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500元。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 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中 華 民 國 115 年 4 月 30 日 司法事務官 蔡麗秋附記: 一、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二、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後15日內,提出『相對人其他可供送 達之地址』;如相對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資 料( 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 及法定代理人最新現 戶戶籍謄本正本( 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事 欄請勿省略) ,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 否則無法核發確 定證明書) 三、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聲請人 勿庸另行聲請。 四、拍賣抵押物係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相對人,相對人對 於聲請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 定後,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 向本院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附表:115年度司拍字第122號編號 土地坐落 面積 (平方公尺) 權利範圍 縣市 鄉鎮市區 段 地號 001 臺南市 安南區 怡中 1093 827.31 100000分之57 002 臺南市 安南區 怡中 1093-2 73.62 100000分之57 003 臺南市 安南區 怡中 1093-3 719.08 100000分之57 004 臺南市 安南區 怡中 1095 8512.56 100000分之57 005 臺南市 安南區 怡中 1097 13195.12 100000分之57 006 臺南市 安南區 怡中 1102 4004.62 100000分之57 007 臺南市 安南區 怡中 1112 3897.28 96分之1 008 臺南市 安南區 安中 45 1556.15 100000分之57 009 臺南市 安南區 安中 127 3009.57 100000分之57 010 臺南市 安南區 安中 131 11109.88 100000分之57 011 臺南市 安南區 安中 137 4801.78 100000分之57 012 臺南市 安南區 安中 141 2723.98 0000000分之114 013 臺南市 安南區 安中 146 3637.21 100000分之57 014 臺南市 安南區 安中 311 122.53 100000分之57 編號 建號 建物門牌 基地坐落 建築式樣 主要建築 材料及 房屋層數 建物面積 附屬建物 權利 範圍 四層 合計 面積 單位 陽台 面積 單位 001 1271 臺南市○○區○○路0段000巷000○0號 怡中段1112地號 4層 鋼筋混凝土造 集合住宅 82.13 82.13 平方公尺 11.74 平方公尺 全部 共有部分:201建號,權利範圍:100000分之108。 1276建號,權利範圍:8分之1。 編號 建號 建物門牌 基地坐落 建築式樣 主要建築 材料及 房屋層數 建物面積 附屬建物 權利 範圍 一層 合計 面積 單位 平台 面積 單位 002 797 臺南市○○區○○路0段000巷0號 安中段141地號 4層 鋼筋混凝土造 集合住宅 77.89 77.89 平方公尺 7.69 平方 公尺 100000分之57 共有部分:2建號,權利範圍:0000000分之1110。 805建號,權利範圍:8分之1。 編號 建號 建物門牌 基地坐落 建築式樣 主要建築 材料及 房屋層數 建物面積 附屬建物 權利 範圍 一層 合計 面積 單位 平台 面積 單位 003 801 臺南市○○區○○路0段000巷0號 安中段141地號 4層 鋼筋混凝土造 集合住宅 76.54 76.54 平方公尺 7.69 平方 公尺 100000分之57 共有部分:2建號,權利範圍:0000000分之1092。 805建號,權利範圍:8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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