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行政),訴字,93年度,3809號
TPBA,93,訴,3809,200508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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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93年度訴字第03809號
原   告 僑勵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甲○○
被   告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代 表 人 陳永仁(局長)住同上
訴訟代理人 乙○○
      丙○○
上列當事人間因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事件,業經本院於94年8月
18日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言詞辯
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4  年  8  月  24  日
            第七庭審判長法 官 鄭 小 康
                  法 官 林 金 本
                  法 官 黃 秋 鴻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4  年  8  月  24  日
                   書記官  王琍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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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僑勵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