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
高雄簡易庭(民事),雄簡字,114年度,467號
KSEV,114,雄簡,467,20251007,1

1/1頁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雄簡字第467號
原 告 陳賢斌
被 告 邵易財
訴訟代理人 邱柏榕律師(法扶律師)
  主 文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登記事件,本院於民國114年9月30
日言詞辯論終結,定同年10月7日上午10時宣判,茲因尚有應行
調查及辯論之事項,爰裁定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7   日
         高雄簡易庭 法   官 林育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7   日
               書 記 官 冒佩妤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