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訴字第822號原 告 韓宏道 訴訟代理人 陳樹村律師 複 代理人 匡載禾律師 被 告 王玲珠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解除契約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30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翁瑄禮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30 日 書記官 林希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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