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勞訴字,113年度,129號
KSDV,113,勞訴,129,20251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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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勞訴字第129號
上 訴 人 A女 詳卷



上列當事人與被上訴人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等間損害賠償
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14年9月17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本件上訴利益為新臺幣(下同)100萬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1
萬9,80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限上訴人於本裁定送達後5 日內
如數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14 日
勞動法庭 法 官 吳芝瑛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14 日
書記官 鄭仕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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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