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盜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簡字,114年度,5074號
KSDM,114,簡,5074,2025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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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4年度簡字第5074號
公 訴 人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蔡天香


列被告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4年度偵字第5411
號),因被告自白犯罪,本院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原案號:
114年度審易字第953號),爰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
處刑如下:
  主 文
蔡天香犯竊盜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
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犯罪事實及證據,除證據部分補充「被告蔡天香於本院
審理時之自白」外,其餘均引用檢察官起訴書所載(如附件
)。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
三、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不思以正途獲取所需,
竟恣意竊取他人之財物,侵害他人財產法益,所為實可非難
;惟念及被告犯後終能坦承犯行,態度尚可,所竊得之物品
業已發還告訴人,有贓物認領保管單1份在卷可參,犯罪
生損害已有減輕;兼衡被告為本案犯行之手段、目的、所竊
財物種類與價值;暨考量被告如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
表所載之前科素行,及其於警詢時自陳之教育程度、職業
家庭經濟狀況(事涉個人隱私不予揭露,詳卷)等一切具體
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四、不予沒收說明
  被告所竊得之洋蔥1顆、雞蛋1盒、麻油猴頭菇湯1包、冷藏 鮭魚輪切1盒,業經發還予告訴人,已如前述,依刑法第38 條之1第5項之規定,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第3項、第454條第2項,逕以 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六、如不服本件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 上訴狀(須附繕本),上訴於本院管轄之第二審方法院合 議庭。
本案檢察官鄭玉屏提起公訴檢察官鄭舒倪到庭執行職務。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31  日         高雄簡易庭  法 官 陳盈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31  日                書記官 林雅婷 附錄本判決論罪之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50 萬元以下罰金。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件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114年度偵字第5411號  被   告 蔡天香


列被告竊盜案件,已經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訴,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蔡天香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竊盜之犯意,於民國11 4年2月2日16時分許,在址設高雄市○○區○○路000號之全聯業股份有限公司鳳山保泰店賣場內,徒手竊取貨架上洋蔥1 顆、雞蛋1盒、麻油猴頭菇湯1包、冷藏鮭魚輪切1盒等物( 總價值新臺幣432元)放入隨身攜帶之購物袋中,結帳時未 將上揭商品取出交由店員陳昱瑋結帳即離開結帳區,適為賣 場店經理張嘉惠發現上前攔阻並報警處理,警據報到場當場 扣得上揭商品(已發還)。
二、案經張嘉惠訴由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清單及待證事實
編號 證據方法   待證事實      1 被告蔡天香於警詢時、偵查中之供述。   被告固坦承於前揭時、地拿取上揭洋蔥1顆等商品(詳犯罪事實欄所載)未結帳即離開賣場等情,然否認有何竊盜犯行,於警詢時辯稱:忘記結帳云云,嗣於偵查中辯稱:其有將洋蔥1顆、雞蛋1盒、麻油猴頭菇湯1包、冷藏鮭魚輪切1盒請結帳員工掃碼,然後回賣場東西,換好後店員叫我重新排隊,其不知道店員沒有就洋蔥1顆、雞蛋1盒、麻油猴頭菇湯1包、冷藏鮭魚輪切1盒結帳云云。 2 證人張嘉惠於警詢中之證述 被告於前揭時、地拿取上揭洋蔥1顆等商品放入隨身攜帶之購物袋中,並有意遮掩,嗣未將上揭商品取出結帳即離開結帳區之事實。 3 證人陳昱瑋於警詢中之證述 被告第1次結帳時,因為商品未滿200元,為了要湊紅利便將商品取回,第二次結帳時商品變少,該2次結帳,被告均未將洋蔥1顆、雞蛋1盒、麻油猴頭菇湯1包、冷藏鮭魚輪切1盒取出掃描之事實。 4 監視錄影器翻拍畫面光碟、擷取畫面照片 佐證本案犯罪事實。 5 扣押物品目錄表、贓物認領保管單、商品照片 本案洋蔥1顆、雞蛋1盒、麻油猴頭菇湯1包、冷藏鮭魚輪切1盒等商品遭竊之事實。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普通竊盜罪嫌。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此 致
臺灣高雄方法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14   日               檢 察 官 鄭玉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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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