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表異議之訴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14年度,480號
MLDV,114,訴,480,20251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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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訴字第480號
抗 告 人
即 原 告 黃慧玲


相 對 人
即 被 告 華伸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華伸

上列當事人間因114年度訴字第480號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抗告
人對於民國114年9月17日本院裁定提起抗告。查本件應徵裁判費
新臺幣1,500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該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
後5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逾期即駁回其抗告,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7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秋錦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7 日
書記官 張智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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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華伸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