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14年度,1488號
TPDV,114,除,1488,2025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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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1488號
聲 請 人 張瑞徹(即張紫樹之繼承人)

張彧鴻(即張紫樹之繼承人)

張勝鈞(即張紫樹之繼承人)

張彩鈺(即張紫樹之繼承人)

張俶薰(即張紫樹之繼承人)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鍾佳倫 同上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4年度司催字第876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4年9月26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30  日         民事第八庭  法 官 姚水文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30  日                書記官 吳華瑋     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81-ND-00540033-3 1 1000 002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81-ND-00540034-5 1 1000 003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81-NX-00130129-1 1 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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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