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票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14年度,1368號
TPDV,114,除,1368,20251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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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1368號
聲 請 人 德川音箱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啟川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票據)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4年度司催字第240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4年8月27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14  日         民事第七庭  法 官 黃靖崴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14  日                書記官 林芯瑜附表:
發票人 付款人 發票日 金額(新臺幣) 支票號碼 德川音箱股份有限公司 陳啟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南台北分行 114年5月4日 210,000元 AN0446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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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德川音箱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