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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海商字,114年度,8號
TPDV,114,海商,8,2025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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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海商字第8號
原 告 萬達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成發
訴訟代理人 王堉苓
被 告 林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周修賢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周泰澄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運費事件,本院於民國114年10月17日言
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參佰伍拾柒萬玖仟壹佰柒拾元,及自
民國一百一十四年八月二十一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
之五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由被告連帶負擔。
本判決第一項於原告以新臺幣壹佰壹拾玖萬參仟元為被告供擔保
後,得假執行。但被告如以新臺幣參佰伍拾柒萬玖仟壹佰柒拾元
為原告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主張:被告林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林鋐公司)於
民國113年11月起陸續委託原告分別以海運(提單號碼如附
表所示)出口共95櫃貨物(另有一提單號碼MBLZ000000000
因故未安排運送,已退關並計算退艙費用),分別安排自臺
灣高雄運送至馬來西亞巴生港,林鋐公司並簽具同意書,請
求原告於填發提單時,將訴外人JIN ALSTON INTERNATIONAL
LTD於提單上列為託運人,於聲明書約定不論該運送之運費
係約定預付或到付,林鋐公司及託運人均同意就本次運費及
衍生之所有費用負連帶清償責任,周修賢另同意作為連帶
保證人。詎原告嗣完成運送後,被告未依約給付原告運送費
用新臺幣(下同)357萬9,170元,經多次催索並寄發存證
函通知仍置之不理,爰依民法第199條第1項或承攬運送契約
關係即民法第660條第2項準用第582條,或民法第660條第2
項準用第577條適用第546條第1項、第547條等規定,請求被
連帶給付原告357萬9,170元等語,並聲明:㈠被告應連帶
給付原告357萬9,170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
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㈡原告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
行。
二、被告則以:伊對積欠之金額不爭執,惟目前沒有能力還款等
語,並聲明:㈠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㈡如受不利
判決,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免為假執行。
三、得心證之理由:
 ㈠經查,原告主張之上開事實,業據提出與其所述相符之被告
商工登記公示資料、載貨證券、應收帳款表、請款書、存證
信函暨收件回執及同意書等件影本為證(見本院卷第17至11
1頁),核屬相符,且為被告所不爭執(見本院卷第147頁)
,自堪信原告主張之事實為真正。至被告抗辯無資力乙節,
核係被告履行債務能力問題,與原告請求無影響,是原告依
約請求被告給付承攬運送費用357萬9,170元,自屬有據。
 ㈡按連帶債務之債權人,得對於債務人中之一人或數人或其全
體,同時或先後請求全部或一部之給付,此亦為民法第273
條第1項所明定。再按給付無確定期限者,債務人於債權人
得請求給付時,經其催告而未為給付,自受催告時起,負遲
延責任;遲延之債務,以支付金錢為標的者,債權人得請求
依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利息;應付利息之債務,其利率未經
約定,亦無法律可據者,週年利率(即年息)為5%,民法第
229條第2項、第233條第1項前段、第203條分別定有明文。
本件原告得請求被告給付承攬運送費用,業如前述,該請求
核屬無確定期限之給付,經原告於114年6月10日發函催告被
告給付,有原告提出臺北中崙郵局1134號存證信函暨收件回
執附卷可參(見本院卷第105至109頁),已生催告之效力,
被告自應負遲延責任,是原告請求加計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
日即114年8月21日(見本院卷第129頁)起至清償日止,按
年息5%計算之利息,亦屬有據。從而,原告依承攬運送契約
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連帶給付357萬9,170元,及自114年8
月2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遲延利息,為有理由
,應予准許。
四、原告陳明願供擔保聲請宣告假執行,經核於法並無不合,爰
酌定相當擔保金額准許之,併依聲請酌定相當擔保金額,宣
告准被告預供擔保而免為假執行。
五、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攻擊防禦方法及提出之證據資
料,經本院斟酌後,認均不足以影響本判決之結果,自無逐
一詳予論駁之必要,併此敘明。
六、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85條第
2項、第87條第1項、第390條第2項、第392條2項,判決如主
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31  日
         民事第七庭 法 官 朱漢寶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如
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31  日
               書記官 林科達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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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萬達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林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