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審易字,114年度,1384號
TPDM,114,審易,1384,2025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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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4年度審易字第1384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張敬淳


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
4年度偵字第10189號、114年度偵字第13502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張敬淳犯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罪,處有期徒刑
玖月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之。
  犯罪事實
張敬淳基於持有超過純質淨重20公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之
犯意,於民國113年10月7日之前某日,以不詳之方式,取得甲基
安非他命而持有之,於113年10月7日0時10分許,張敬淳搭乘不
知情友人陳奕翔駕駛其所有牌號碼BRD-5822號自小客車行經臺北
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157巷口為警盤查,當場扣得如附表所示之物

  理  由
一、前開犯罪事實,已經被告張敬淳於偵查(臺灣臺北地方檢察
署114年度偵字第13502號卷第59-61頁)、審理中(本院114
年度審易字第1384號卷【下稱本院卷】第165、166頁)坦白
承認,核與陳奕翔之陳述(同署114年度偵字第34906號卷【
下稱偵卷】第97-100頁)大致相符,並有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保安警察大隊搜索扣押筆錄暨扣押物品目錄表(偵卷第37-4
3頁)、自願受搜索同意書(偵卷第35頁)、扣押物品清單
(偵卷第159頁)、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毒品鑑
定書(偵卷第141-143頁)、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鑑定書(偵
卷第185-191頁)等件在卷可查,是被告之任意性自白與事
實相符,可以採信。
二、論罪科刑:
 ㈠罪名:
  核被告所為,係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第4項之持有第
級毒品純質淨重20公克以上罪。
 ㈡累犯:
  被告確有公訴檢察官主張其前因藥事法案件,經臺灣士林地
方法院以110年度審簡字第352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3月,嗣
於112年12月21日縮刑期滿執行完畢出監等情,有法院前案
紀錄表在卷可憑,是其受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後,5年內故意
再犯本案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犯。本院審酌被告所犯本
案與前案,犯罪型態相類、侵害法益、罪質均相同,且距其
執行完畢未久,復再為本案犯行,顯見被告並未因前案刑罰
執行後有所警惕,對刑罰之感應力顯然薄弱,有加重其刑之
必要,暨本案情節無罪刑不相當或違反比例原則之情形,依
司法院釋字第775號解釋意旨,本院認應依刑法第47條第1項
規定加重其刑。
 ㈣量刑:
  本院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甲基安非他命乃政府列管
之毒品,其不當使用、擴散,將產生潛在不特定個人生命
身體、健康之抽象危險,被告知悉上情,竟仍持有驗出超過
純質淨重20公克之甲基安非他命,應予非難。又被告雖持有
本案毒品超過法定數量,然並未嚴重、直接破壞社會秩序或
因而衍生其他侵害他人權益之行為,其持有之行為所生之抽
象危險非高。除上開犯罪情狀,考量被告坦認犯行,犯後態
度尚可。參以被告除前開構成累犯之前案外,尚有罪質相類
之前案科刑紀錄,非初犯,不宜如初犯量處較輕之刑,另酌
以被告自陳高中畢業之智識程度、獨居、從事中古買賣
收入新臺幣7至8萬元、需扶養母親等語(本院卷第167頁)
等一般情狀,綜合卷內一切情形,依罪責相當原則,量處如
主文所示之刑。
三、沒收部分之說明: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經鑑驗含有第二級毒品成分,上開物 品與內含之毒品殘渣,客觀上難以析離,亦無析離之實益, 應整體視為第二級毒品,均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 1項之規定,沒收銷燬之。至因檢驗需要取用滅失部分,已 不存在毋庸宣告沒收銷燬。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99條第1項前段,判決如主文。本案經檢察官陳鴻濤提起公訴,檢察官劉文婷到庭執行職務。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30  日         刑事第二十一庭 法 官 黃瑞成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李佩樺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30  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第4項:
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
附表:
編號 名稱 備註 1 白色透明結晶伍袋(淨重伍拾玖點陸肆捌零公克,驗餘淨重伍拾玖點陸貳叁貳公克,甲基安非他命純質淨重伍拾貳點壹玖貳零公克) ⒈113年11月5日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毒品鑑定書 ⒉檢驗結果含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驗餘淨重59.6232公克;甲基安非他命純度87.5%)。 2 殘渣袋壹袋 ⒈113年11月5日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毒品鑑定書 ⒉經乙醇沖洗,檢出甲基安非他命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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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