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司票字第7598號抗 告 人 省聯砂石有限公司抗 告 人兼法定代理 人 李宣萱 抗 告 人 林吟謚 上抗告人與相對人日盛台駿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間本票裁定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14年9月12日本院第一審裁定提起抗告。查本件應繳抗告費新臺幣1,500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該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逾期駁回。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8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林柔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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