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14年度,27982號
TCDV,114,司促,27982,20251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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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促字第27982號
債 權 人 TOP.1環球經貿中心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張莉萍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沛豪國際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
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確認債務人法定代理人「呂修齊」之記載是否有誤?如有
誤載,請具狀更正之,並提出債務人沛豪國際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00000000號)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
人之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㈡提出債務人區分所有之第一類建物登記謄本(門牌:臺中市
○○區○○○道○段000號5樓之6)。
㈢提出經債務人簽收之郵件簽收紀錄以釋明催告繳納管理費
之意思表示到達債務人。(狀附郵件收件回執投遞記要顯
示係由「管理委員會」代收)。
㈣陳報請求金額33,918元之計算式。
㈤確認請求原因事實記載「債務人累積欠繳社區管理費及相
關費用,共計陸萬柒仟捌佰參拾陸元整」是否有誤?如有
誤載,請具狀更正之。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15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洪士原
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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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沛豪國際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豪國際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國際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有限公司發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