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4年度聲更一字第18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周秋峰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113年度執聲字第1236號),本院以113年度聲字第1484號裁
定後,受刑人不服提起抗告,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以114年
度抗字第422號撤銷原裁定,發回本院,本院更為裁定如下:
主 文
A02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4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
年貳月。又犯如附表一編號5至12及附表二所示各罪所處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拾年。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A02犯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
一、二,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定應執行刑
,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之規定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不在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二
、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三、得易服社
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
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
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刑法第50條定有
明文。又按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第51條之規定,
定其應執行之刑;數罪併罰而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宣告多數
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
,定其應執行之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3條、第51條
第5款分別定有明文。
三、經查:
㈠受刑人所犯如附表一、二所示之罪,先後經法院判決判處如
附表一、二所示之刑,且均經確定在案。又受刑人所犯如附
表一編號1、3、6、8、10、12、附表二編號1、4、6至8、10
至11所示之罪為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如附表一編號9所示之
罪為不得易科罰金、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如附表一編號2
、4、5、7、11、附表二編號2至3、5、9為得易科罰金之罪
。另如附表一編號1至11所示之罪所處之有期徒刑,前業經
本院以105年度聲字第3678號裁定(下稱甲裁定)應執行刑
有期徒刑13年10月確定;如附表二所示之罪所處之有期徒刑
,前業經本院以105年度聲字第5553號裁定(下稱乙裁定)
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7年4月確定,有附表一、二所示各罪之
判決書、法院前案紀錄表各1份在卷可稽。本件受刑人於民
國113年4月29日具狀向檢察官聲請就附表一、二所列案件合
併定應執行之刑,此有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刑法第50條第1
項但書案件是否請求定應執行刑調查表在卷可佐,是檢察官
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之規定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
本院審核認並無不合,應予准許。
㈡觀附表一編號1至2所示之罪判決確定日期均為103年10月9日
,而附表二各罪之犯罪日期為103年10月20日至104年1月1日
間,是附表二各罪,均係在附表一編號1至2首先判決確定日
期即103年10月9日後所犯,不符刑法第50條所規定「裁判確
定前犯數罪」之數罪併罰要件,尚無從合併定應執行之刑。
再觀附表一編號3至4所示之罪判決確定日期均為103年11月1
4日,而附表二編號4至10所示之罪(除編號6①之罪刑外)之
犯罪日期為103年11月17日至104年1月1日,仍均係在附表一
編號3至4所示之罪判決確定日期即103年11月14日後所犯,
亦不符刑法第50條所規定「裁判確定前犯數罪」之數罪併罰
要件,無從合併定應執行之刑。惟觀附表一編號5至12所示
之罪之犯罪日期為103年1月2日至103年6月16日,最先判決
確定日期則為104年1月7日(即編號5之罪);且附表二各罪
之犯罪日期為103年10月20日至104年1月1日,各罪最先判決
確定日期則為104年3月30日,則附表二各罪之犯罪日期均係
在附表一編號5至12所示各罪之最先判決確定日期即104年1
月7日之前,得合併定應執行刑。
㈢承上,本院審酌「附表一編號1至4所示各罪」及「附表一編
號5至12及附表二所示各罪」之犯罪時間、罪質以及定應執
行刑之限制加重原則,兼顧刑罰衡平之要求及矯正受刑人之
目的,在未逾越內、外部界限之限度內等總體情狀綜合判斷
,暨受刑人對於本院定應執行刑表示意見等情,而就「附表
一編號1至4所示各罪」及「附表一編號5至12及附表二所示
各罪」,分別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至如附表二編號 3、7③所示案件併科罰金部分,於本件既未有刑法第51條第7 款所規定宣告多數罰金之情形,當無定應執行刑之問題,附 此敘明。
四、另檢察官雖漏未將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聲字第408號刑 事裁定附表編號18所示之罪聲請合併定應執行之刑,然此僅 係檢察官應再為聲請之問題,無礙於本件「附表一編號1至4 所示各罪」及「附表一編號5至12及附表二所示各罪」得定 其應執行之刑,應予准許,特此敘明。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 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30 日 刑事第五庭 法 官 薛雅庭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 葉卉羚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30 日附表一:
編號 1 2 3 罪名 侵入住宅竊盜 竊盜 施用第一級毒品 宣告刑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6月 有期徒刑7月(2次) 犯罪日期 103年4月間某日 103/05/29 103/02/24 103/05/26 偵查(自訴)機關 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03年度偵字第16192號 臺中地檢103年度偵字第16192號 臺中地檢103年度毒偵字第1471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03年度易字第2197號 103年度易字第2197號 103年度訴字第1383號等 判決日期 103/09/16 103/09/16 103/10/14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03年度易字第2197號 103年度易字第2197號 103年度訴字第1383號等 判決確定日期 103/10/09 103/10/09 103/11/14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不得易科、社勞 得易科、社勞 不得易科、社勞 備註 臺中地檢103年度執字第16686號 臺中地檢103年度執字第16687號 臺中地檢103年度執字第17878號 編號3所示之罪,經本院以103年度訴字第1383號、103年度訴字第1326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 編號1~11所示之罪,經本院以105年度聲字第3678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3年10月(臺中地檢105年度執更矩字第3544號) 編號 4 5 6 罪名 施用第二級毒品 竊盜 ①販賣第二級毒品 ②販賣第一級毒品 宣告刑 有期徒刑3月(2次) 有期徒刑4月 ①有期徒刑3年9月 ②有期徒刑7年10月 犯罪日期 103/02/26 103/05/26 103/05/05 ①103年1月下旬某日 ②103/06/16 偵查(自訴)機關 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03年度毒偵字第1471號 臺中地檢103年度偵字第28048號 臺中地檢103年度偵字第20094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03年度訴字第1383號等 103年度審簡字第165號 103年度訴字第1588號 判決日期 103/10/14 103/12/05 104/03/04 確定判決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03年度訴字第1383號等 103年度審簡字第165號 103年度訴字第1588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3/11/14 104/01/07 104/03/23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得易科、社勞 得易科、社勞 不得易科、社勞 備註 臺中地檢103年度執字第17878號 臺中地檢104年度執字第1296號 臺中地檢104年度執字第4980號 編號4所示之罪,經本院以103年度訴字第1383號、103年度訴字第1326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月。 編號1~11所示之罪,經本院以105年度聲字第3678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3年10月(臺中地檢105年度執更矩字第3544號) 編號 7 8 9 罪名 幫助持有第一級毒品 踰越安全設備侵入住宅竊盜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性交 宣告刑 有期徒刑4月 有期徒刑10月 有期徒刑5月 犯罪日期 103年1月下旬起至2月上旬間某日晚上某時 103/05/18 103/01/02 偵查(自訴)機關 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03年度偵字第20094號等 臺中地檢103年度偵字第18478號 臺中地檢103年度偵字第20095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中高分院 案號 103年度訴字第1588號 103年度易字第2770號 104年度侵上訴字第57號 判決日期 104/03/04 104/02/05 104/08/20 確定判決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最高法院 案號 103年度訴字第1588號 103年度易字第2770號 104年度台上字第3564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4/03/23 104/03/09 104/11/19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得易科、社勞 不得易科、社勞 不得易科、得社勞 備註 臺中地檢104年度執字第4981號 臺中地檢104年度執字第5745號 臺中地檢104年度執字第17073號 編號1~11所示之罪,經本院以105年度聲字第3678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3年10月(臺中地檢105年度執更矩字第3544號) 編號 10 11 12 罪名 販賣第二級毒品 幫助施用第二級毒品 ①販賣第一級毒品 ②販賣第一級毒品(2次) ③販賣第二級毒品(2次) 宣告刑 ①有期徒刑3年8月(3次) ②有期徒刑3年10月 ③有期徒刑3年9月 有期徒刑4月 ①有期徒刑7年7月 ②有期徒刑7年8月(2次) ③有期徒刑3年8月(2次) 犯罪日期 103/04/26 103/05/17 103/05/20 103/04/28 103/05/05 103/04/23~103/04/24 103/04/27 103/04/29 103/05/09 103/05/18 103/06/07 偵查(自訴)機關 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04年度偵字第14325號 臺中地檢104年度偵字第14325號 臺中地檢103年度偵字第16243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04年度訴字第1075號 104年度訴字第1075號 103年度訴字第1778號等 判決日期 105/05/18 105/05/18 105/09/13 確定判決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04年度訴字第1075號 104年度訴字第1075號 103年度訴字第1778號等 判決確定日期 105/06/13 105/06/13 105/10/11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不得易科、社勞 得易科、社勞 不得易科、社勞 備註 臺中地檢105年度執字第9371號 臺中地檢105年度執字第9372號 臺中地檢105年度執字第18217號 編號1~11所示之罪,經本院以105年度聲字第3678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3年10月(臺中地檢105年度執更矩字第3544號) 附表二:
編號 1 2 3 罪名 施用第一級毒品 施用第二級毒品 不能安全駕駛致交通危險 宣告刑 有期徒刑9月 有期徒刑5月 有期徒刑5月(併科新臺幣5萬元) 犯罪日期 103/10/20 103/10/20 103/10/21 偵查(自訴)機關 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03年度毒偵字第2639號 臺中地檢103年度毒偵字第2639號 臺中地檢104年度偵緝字第69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04年度審訴字第96號 104年度審訴字第96號 104年度豐交簡字第193號 判決日期 104/03/05 104/03/05 104/03/23 確定判決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04年度審訴字第96號 104年度審訴字第96號 104年度豐交簡字第193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4/03/30 104/03/30 104/04/20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不得易科、社勞 得易科、社勞 得易科、社勞 備註 臺中地檢104年度執字第4982號 臺中地檢104年度執字第4983號 臺中地檢104年度執字第5993號 附表二所示之罪,經本院以105年度聲字第5553號裁定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4月(臺中地檢106年度執更字第799號)。
編號 4 5 6 罪名 施用第一級毒品 施用第二級毒品 ①侵入住宅竊盜 ②踰越牆垣侵入住宅竊盜 ③攜帶兇器踰越安全設備侵入住宅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9月 有期徒刑5月 ①有期徒刑9月 ②有期徒刑10月 ③有期徒刑1年 犯罪日期 104/01/01 104/01/01 103/11/12 103/11/28 103/12/24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04年度毒偵字第220號等 臺中地檢104年度毒偵字第220號等 臺中地檢104年度偵字第5110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04年度審訴字第253號 104年度審訴字第253號 104年度審易字第1433號 判決日期 104/04/22 104/04/22 104/08/05 確定判決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04年度審訴字第253號 104年度審訴字第253號 104年度審易字第1433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4/05/11 104/05/11 104/08/31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不得易科、社勞 得易科、社勞 不得易科、社勞 備註 臺中地檢104年度執字第7435號 臺中地檢104年度執字第7436號 臺中地檢104年度執字第12721號 附表二所示之罪,經本院以105年度聲字第5553號裁定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4月(臺中地檢106年度執更字第799號)。
編號 7 8 9 罪名 ①侵入住宅竊盜 ②侵入住宅竊盜 ③未經許可製造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改造手槍 ④傷害 ①攜帶兇器毀壞門扇侵入住宅竊盜 ②攜帶兇器踰越安全設備毀壞門扇侵入住宅竊盜 ③結夥三人以上攜帶兇器毀壞門扇侵入住宅竊盜 ④攜帶兇器竊盜 ⑤攜帶兇器竊盜 ⑥侵入住宅竊盜 ①竊盜 ②偽造署押 宣告刑 ①有期徒刑1年 ②有期徒刑1年 ③有期徒刑5年6月(併科罰金新臺幣6萬元) ④有期徒刑1年 ①有期徒刑1年 ②有期徒刑10月 ③有期徒刑1年2月 ④有期徒刑8月(3次) ①有期徒刑5月 ②有期徒刑4月 犯罪日期 ①103/12/02 ②103/12/20 ③104/01/01 ④103年12月初某不詳時間起至104年1月1日 ①103/12/15 ②103/11/02 ③103/12/16 ④103/11/17 ⑤103/12/04 ⑥103/12/02 ①103/12/04 ②103/12/24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03年度偵字第22647號等 臺中地檢104年度偵字第5309號等 臺中地檢104年度偵字第5309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04年度重訴字第760號等 105年度審易字第371號等 105年度審易字第371號等 判決日期 104/12/03 105/04/11 105/04/11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04年度重訴字第760號等 105年度審易字第371號等 105年度審易字第371號等 判決確定日期 105/01/04 105/05/09 105/05/09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不得易科、社勞 不得易科、社勞 得易科、社勞 備註 臺中地檢105年度執字第1495號 臺中地檢105年度執字第9375號 臺中地檢105年度執字第9376號 附表二所示之罪,經本院以105年度聲字第5553號裁定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4月(臺中地檢106年度執更字第799號)。
編號 10 11 罪名 攜帶兇器踰越安全設備侵入住宅竊盜 ①攜帶兇器毀壞安全設備侵入住宅竊盜 ②攜帶兇器毀壞門扇侵入住宅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 有期徒刑8月(2次) 犯罪日期 103/12/06 103/11/08 103/11/11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04年度偵字第14933號 臺中地檢105年度偵字第7544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05年度審易字第949號 105年度審易字第2299號 判決日期 105/05/05 105/09/26 確定判決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05年度審易字第949號 105年度審易字第2299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5/06/04 105/10/24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不得易科、社勞 不得易科、社勞 備註 臺中地檢105年度執字第8931號 臺中地檢105年度執字第17019號 附表二所示之罪,經本院以105年度聲字第5553號裁定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4月(臺中地檢106年度執更字第79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