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4年度智簡字第17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唐采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劉俞岑
選任辯護人 鄭仲昕律師
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4年度
偵字第24537號),因被告之代表人自白犯罪,本院合議庭認宜
以簡易判決處刑(114年度智易字第24號),裁定由受命法官逕
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下:
主 文
唐采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因其從業人員執行業務,犯著作權法第九
十一條之一第二項之散布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罪,科罰金新
臺幣壹拾萬元。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除犯罪事實一第2-3行「實際負責人
為其女郭凱玲」應更正為「實際負責人為其母郭凱玲」、證
據部分補充「被告唐采文化事業有限公司之代表人劉俞岑於
本院訊問、準備程序中之自白」外,其餘均引用檢察官起訴
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論罪科刑
㈠論罪:
⒈按法人之代表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
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著作權法第91條至第93條、第95條
至第96條之1之罪者,除依各該條規定處罰其行為人外,對
該法人亦科各該條之罰金,著作權法第101條第1項亦有明文
。查本案之實際行為人為被告唐采文化事業有限公司之從業
人員即另案被告郭凱玲(被告法人之實際負責人),其犯行
業經本院以114年度智簡字第13號判決犯著作權法第九十一
條之一第二項之散布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罪,此有另案
判決在卷可參(見本院智簡卷第11-20頁)。
⒉被告因其從業人員執行業務,犯著作權法第91條之1第2項之
罪,業經本院認定如前,是依同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被告
應科以同條項之罰金刑。
㈡科刑:
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1.被告因其從業人員執行
業務未能尊重告訴人之著作財產權,侵害告訴人建立之企業
形象與聲譽。2.被告由其代表人表示認罪之態度。3.被告之
公司規模、承辦之業務等一切情狀,科以如主文所示之罰金
刑,因被告並非自然人,事實上無從易服勞役,自毋庸諭知 罰金如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併此敘明。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 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件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起 上訴狀(須附繕本),上訴於本院管轄之第二審地方法院合 議庭。
本案經檢察官張容姍提起公訴,檢察官陳怡廷到庭執行職務。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31 日 刑事第十八庭 法 官 林申棟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之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告訴人或被害人如不服判決,應備理由具狀向檢察官請求上訴,上訴期間之計算,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起算。 書記官 廖春玉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31 日附錄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著作權法第91條之1
擅自以移轉所有權之方法散布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而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
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7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其重製物為光碟者,處6月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2百萬元以下罰金。但違反第87條第4款規定輸入之光碟,不在此限。
犯前二項之罪,經供出其物品來源,因而破獲者,得減輕其刑。著作權法第101條第1項
法人之代表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第91條至第93條、第95條至第96條之1之罪者,除依各該條規定處罰其行為人外,對該法人或自然人亦科各該條之罰金。
【附件】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114年度偵字第24537號 被 告 唐采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劉俞岑
上列被告因著作權法案件,已經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訴,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唐采文化事業有限公司(下稱唐采公司)之登記負責人為劉俞 岑(所涉違反著作權法等罪嫌,另為不起訴處分),實際負責 人為其女郭凱玲(所涉違反著作權法等罪嫌,另提起公訴)。 劉俞岑及郭凱玲明知如附表一所示商標,均為乖乖股份有限 公司(下稱乖乖公司)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登記取 得商標權,指定使用於如附表一所示商品,現均仍在商標權 期間內,且為著名商標,又乖乖公司所販售「乖乖造句包」 、「乖乖獎狀包」、「乖乖包」、「奶油椰子兩用包」、「 COMPUTEX聯名乖乖旅行小包」、「COMPUTEX聯名乖乖旅行收 納袋」、「好運乖乖來造型悠遊卡吊飾」、「中華電信聯名 鑰匙圈」、「EATON聯名磁鐵」、「你會好運磁鐵」、「中 華電信聯名磁鐵」之圖樣,均為乖乖公司享有著作財產權之 美術著作,未得乖乖公司同意,不得販賣、散布,復明知其 向大陸地區「淘寶網」網站不詳賣家所販入之如附表二所示 商品,係侵害如附表一所示乖乖公司商標權之商品、侵害乖 乖公司上揭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下稱本案侵權商品)等情 ,竟基於透過網路方式販賣侵害商標權之商品、散布侵害著 作財產權之重製物之犯意,先向大陸地區「淘寶網」網站不 詳賣家購入輸入附表二所示商品,於民國113年5月間某日, 在臺中市○○區○○路0段00號1樓之唐采公司,利用電腦及網際 網路設備,登入唐采公司之網站,刊登標題「乖乖泡芙鑰匙 圈(含盒子)」、「乖乖零食手提袋」、「精美零食磁鐵」之 販賣訊息,散布及販賣附表二所示商品予不特定之消費者牟 利。嗣經乖乖公司於113年7月1日,向上開唐采公司下單購 得如附表二所示商品,鑑定為仿冒,始知上情。二、案經乖乖股份有限公司委由孫德至律師、楊芝青律師、吳晁 名律師訴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訊據被告唐采公司之負責人劉俞岑對於上開犯罪事實矢口否 認,辯稱:伊系唐采公司之掛名負責人,不了解實際情況, 要跟實際負責人郭凱玲認才知道等語。惟查:經訊問另案被 告郭凱玲於警詢及偵訊時均坦承不諱,且有商標侵害暨仿冒 品鑑定報告書、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經濟部 智慧財產局109年11月30日(109)智商20496字第109807205
40號商標評定書1份、110年11月29日(110)智商40268字第 11080755430號商標評定書1份、乖乖造句包榮獲『2012 A YA HOO!創意獎』最佳互動行銷創意獎金獎」之網頁截圖、官方 網頁「乖乖經典口味造句包」圖片、7-11網站代售「乖乖獎 狀包」圖片、「好運乖乖來3D造型悠遊卡-2019年限定版」 圖片、網站「HOLA新年新品超狂!聯名乖乖推出10大生活好 物、台視桌遊禮盒、迪士尼窗貼系列、過年紅包袋組一次看 」圖片等列印資料、訂單明細附卷可稽,足認被告犯嫌堪以 認定。
二、按法人之代表人,因執行業務,犯著作權法第91條至第93條 、第95條至第96條之1之罪者,除依各該條規定處罰其行為 人外,對該法人亦科各該條之罰金,著作權法第101條第1項 亦有明文。被告劉俞岑為唐采公司之名義負責人,另案被告 郭凱玲因執行業務,犯前揭罪嫌,被告唐采公司應依同法第 101條第1項規定處以同法第91條之1第1項之以移轉重製物所 有權之方式侵害著作財產權、商標法第97條後段之透過網路 方式販賣侵害商標權之商品等各該條之罰金。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此 致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15 日 檢 察 官 張容姍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22 日 書 記 官 林建宏 附錄所犯法條著作權法第101條
法人之代表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第 91 條至第 93 條、第 95 條至第 96 條之 1 之罪者,除依各該條規定處罰其行為人外,對該法人或自然人亦科各該條之罰金。
對前項行為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一方告訴或撤回告訴者,其效力及於他方。
附表一
編號 商標註冊/審定號 商標名稱 商品類別與商品名稱 商標權期間末日 1 00000000 乖乖人物設計圖 014鑰匙圈(小裝飾品或墜飾)等 119年2月28日 2 00000000 乖乖Kuai Kuai 014鑰匙圈(小裝飾品或墜飾)等 117年5月15日 3 00000000 乖ㄍㄨㄞ 乖ㄍㄨㄞKuai Kuai 018手提包、皮革、人造皮革(仿皮革)、皮夾、皮包、錢包等 120年6月30日 4 00000000 乖乖圖案 120年5月31日 5 00000000 帥哥圖 119年2月15日 6 00000000 乖ㄍㄨㄞ 乖ㄍㄨㄞKuai Kuai 009計算機、數據機、電話機、手機外殼等 120年7月31日 7 00000000 乖乖圖案 120年5月31日 8 00000000 乖乖人物設計圖 119年2月28日 9 00000000 乖乖及圖 029肉、冷凍、乾製水果及蔬菜、乳製品、食品用油等 118年11月30日 10 00000000 乖乖Kuai Kuai 030咖啡、茶、可可等 120年6月30日 11 00000000 乖乖及圖 KUAI KUAI(墨色) 026蜜餞、糖果餅乾等 120年6月30日 12 00000000 乖乖 KUAI KUAI 005藥品、醫療用衛生製劑、嬰兒食品等 123年5月15日 13 00000000 Kuai Kuai及圖 029肉、冷凍、乾製水果及蔬菜、乳製品、食品用油等 118年11月30日 14 00000000 Kuai Kuai及圖 030咖啡、茶、可可等 118年11月30日
附表二:
編號 品名 產品編號 1 乖乖泡芙鑰匙圈(含盒子) TC-5YSQ-0021 2 乖乖零食手提袋-0000000 TC-5STD-0009 3 精美零食磁鐵-0000000 TC-ICT-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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