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附民字第2007號
原 告 周采鈺
訴訟代理人 梁宵良律師
被 告 周永健
上列被告因誣告案件(113年度訴字第1069號),經原告提起請
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茲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
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將本件
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21 日
刑事第十四庭 審判長法 官 黃佳琪
法 官 彭國能
法 官 黃立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葉馨茹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21 日